一、项目背景
学龄儿童社区照管面临新问题。一是大量流动儿童失去传统社区照管。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市场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加快。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全国流动儿童(0~17岁)已达3581万人,其中小学学龄儿童929万,占全国同龄儿童百分比为10.99%。[3]流动儿童随同家人流动到较发达城市,在陌生的城市里,学龄儿童失去了传统社区照管条件,新的社区环境尚未建立,家人又因工作需要无暇或无力照管,导致流动儿童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家庭关爱不足、朋辈交往缺乏、社会认知偏差等问题。二是传统学龄儿童社区照管模式逐渐衰退。我国传统社会以熟人关系为主要特征,儿童放学后的管理,以大家庭的“以老带小”或邻里之间的相互照应为特征。随着市场化、城市化,家庭小型化进程加快,单位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区体制开始建立,传统熟人社会正向陌生人社会转变,社区居民交往减少,邻里关系情感淡化,传统学龄儿童社区照管模式走向衰退成为必然趋势。三是新型儿童社区照管模式有待改进。伴随传统学龄儿童社区照管模式的退出,全国各地各种托管形式的“四点钟学校”不断涌现,典型的有:宁波、江苏镇江、长沙、厦门、深圳罗湖、青岛等地探索性的新型学龄儿童社区照管模式。新型学龄儿童社区照管模式类型多样,有以营利为目的的,由私人开办或学校依托学校资源承办的收费的“四点钟学校”;有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经几轮改革残存下来的,没有编制的免费的单位“四点钟学校”;有政府支持引导的,依靠社会力量设置的具有儿童社区照管性质的儿童托管机构;有志愿者自发开展,非营利组织支持的儿童社区照管;有由居委会或物委会牵头,组织热心公益的社区老人组建的儿童社区照管。各种新型的儿童社区照管模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儿童放学后管理的困难,但由于缺乏制度安排,政府缺位、社会志愿的不足,因此也导致这些儿童社区照管覆盖面小,缺乏资金、人员,影响儿童照管的持续性、规范性和专业性。如困难家庭的孩子得不到应有的照顾;出现了变相收费、变相为课后补习班等许多不良现象。四是晋江市儿童社区照管问题。晋江市儿童社区照管同样面临传统熟人社区照管的衰退和新型儿童社区照管困境,更面临着外来流动儿童社区照管问题。晋江市地处东南沿海,以民营经济发达而闻名。民营经济发达的晋江吸引了大量省内外流动人口,目前晋江拥有外来人口110万人左右,基本与当地户籍人口数持平。外来人口子女就学照管成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问题。截至2014年9月2日,晋江市外来人口子女小学生共112886人,占晋江在校小学生总量66.3%。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儿童社区照管问题,既是为外来工提供良好工作环境的需要,也是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需要。
构建现代儿童社会工作模式面临新机遇。一是中央不断释放利好改革信号。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政府职能加快从“全能型”向“有限型”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关系,推进政企、政社、政事分开,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的合理分工,已成上下共识。2012年,十八大报告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同年,民政部、财政部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中央上述改革精神,为政府支持社工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泉州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晋江市所属地级市泉州出台相关政策,为本地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2013年,泉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扶持民办社工机构和具有资格的专职社工,在城市社区要开辟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到2015年,每个社区配置1名以上社工。同年,泉州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进一步放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要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可以转移给社会组织的职能范围,逐步将能够由社会组织承担的有关行业管理职能、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中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职能等,转移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符合条件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2014年,泉州市政府出台《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事项、方式(合同管理)、程序和评审机制,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是其中重要事项。这些“意见”或“规定”为推进泉州地区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三是晋江市政府大力推动。晋江市作为经济较发达地区,被确立为全国、全省的政府改革、社会改革先行区,为构建现代儿童社会工作模式提供了良好契机。2009年晋江市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试点地区之后,市政府大力加强社工组织和社工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工服务。2011年,晋江市首家民办专业社工机构——晋江市致和社工事务所成立。2012年2月,晋江市制定颁布《晋江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促进晋江市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项目内容
为推进晋江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儿童社会化服务,构建现代儿童社会工作模式,解决小学儿童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无人看管的问题,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发展,2013年4月,晋江市委文明办、晋江市妇女联合会、晋江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晋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开启晋江市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项目(以下简称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至2014年,共选取了17个基础条件较为成熟、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试点单位,以向社工组织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的方式,开展具有现代儿童社会工作雏形的“四点钟学校”试点工作。
(一)服务主体
1.政府。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的购买主体是由晋江市妇女联合会牵头负责的,晋江市委文明办、晋江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晋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参与。一是项目资金来自市财政拨付。2013年以来,晋江市财政为“四点钟学校”项目拨付经费的内容包括:为每个试点单位下拨5000元运作经费;购买社工岗位,为每个“四点钟学校”试点单位配备一名专职社工;市科协为每个试点单位捐赠价值3000元的科普器材。二是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晋江市妇联牵头负责项目招投标,制定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工作指导,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及结果评估。
2.各试点单位。从2013年到2014年,先后共17个(2013年10个,2014年在原有10个的基础上退出2个又新增7个)试点单位承接开展“四点钟学校”项目。17个试点单位分别是社区、学校、企业这三种类型的“四点钟学校”,三种类型的“四点钟学校”各有特点(详见表1.1)。试点单位要为“四点钟学校”提供室内活动场所,配备相应的桌椅、文具等,为项目开展提供所需的活动器材及其他个性化服务,保障学校安全和正常运行。
3.社工组织。社工组织是项目的承接单位,是项目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和具体实施者。晋江市致和社工事务所(以下简称“致和社工事务所”)中标“四点钟学校”项目,成为项目的承接单位。作为承接单位应根据《购买“四点钟学校”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合同》的要求,管理培训社工,提供具体服务。
表1.1 “四点钟学校”所在试点单位的类型及特点
(二)服务对象
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服务对象是符合要求的在校小学生,是通过综合各试点学校、社区、企业这三类试点单位的需求而选定的。每班控制在30人以内,如有超过人数的,则由试点单位派人协助管理。
晋江市×××街道×××社区儿童之家“四点钟学校”学员管理办法
一、“四点钟学校”学员准入条件
1.为试点单位辖区内的儿童;
2.一到六年级小学生;
3.父母为双职工的优先考虑;
4.来回“四点钟学校”有人接送;
5.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6.接受《服务协议》条款;
7.无先天性疾病的、身体健康儿童。
二、“四点钟学校”学员管理规定
1.“四点钟学校”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8:00,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各试点单位视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2.通过“四点钟学校”学员准入条件审核且其家长或监护人签订了“四点钟学校”《服务协议》的儿童少年方可成为“四点钟学校”的学员,享受“四点钟学校”提供的服务。
3.学员进出“四点钟学校”均需向负责社工报告,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视为自动离校。
4.学员须遵守“四点钟学校”日常管理规定,服从负责社工安排,如有违反并屡次劝导不改者,通知家长,甚者责令退出。
5.学员入校离校均需办理相应手续。
6.为保证“四点钟学校”教学质量,每班学员人数控制在30人以下。(www.xing528.com)
(三)项目目标
1.关注儿童,特别是外来流动儿童融入社区生活,丰富社区儿童的课余生活,减轻父母对儿童非在校时间的照顾负担,为儿童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从“个人—家庭—社区”全面提供支持,以实现“家庭和谐、社区发展、社会进步”的目标。
2.通过社工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提高儿童的学习兴趣、开阔视野、树立理想和信心,最终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四)服务内容
从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准则,开展“学习乐园”课后四点班、“童心大本营”周末工作坊和寒暑期冬夏令营等活动项目。同时,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和学生团体活动,让学生在课外时间既得到一定的安全防护又享受丰富的课余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又挖掘个性潜力;既解决儿童照护的社会问题,又解决儿童自身成长的问题。
(五)服务时间。“学习乐园”课后四点班活动时间原则上为每周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8:00;“童心大本营”周末工作坊活动时间原则上为每周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寒暑期夏令营活动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项目性质
从服务对象、内容、目标、模式看,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体现了全新儿童社区照管理念。即儿童不再只是父母的私人财产而是社会共有财富,对儿童的教育保护,家庭、社会、政府都负有重要责任;对儿童的保护不再局限于对不幸儿童的救济,而是面向全体儿童的所有成长问题的照护;对儿童的照护也不再局限于简单的照管,而是重视专业化服务。因而,可以说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具有了现代儿童社会工作雏形。具体表现如下:
1.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列入政府职责范围。本项目是晋江市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支持。晋江市政府向“四点钟学校”试点单位下拨项目运作经费,以招投标的方式向社工组织购买社工岗位,为每个“四点钟学校”配备一名社工,为“四点钟学校”的学员提供专业服务。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晋江市妇联履行监督、协调、评估的职责。总之晋江市政府在“四点钟学校”项目中,承担了提供者和监管者的职责。
2.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是专业化的服务活动。中国传统儿童社区照管是在熟人社会中,家长借助自有知识,凭借自身经验,以自有方式照管儿童。传统儿童社区照管方式有其人性化优势,但也存在科学性、时代性不足。现代儿童社区照管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推进儿童社区照管科学化、现代化。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配备了社工岗位,社会工作者借力社会资源,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为学员提供专业化服务,标志着学龄儿童社区照管开始走向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道路。
3.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是积极的、全面的照护。本项目所在试点单位,服务对象并不限需要救济的个别不幸学龄儿童,而是为试点单位“四点钟学校”全体学龄儿童开展全方位服务。服务内容涉及德智体美劳,服务目标在于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因而,本项目既为下午四点钟放学后的小学儿童提供安全活动场所,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也针对学员的个别困难和具体问题加以辅导,更在于努力解决学龄儿童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现挖掘儿童潜能,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本项目的积极全面照护,蕴含了现代儿童社会工作的积极儿童福利观。
四、项目意义
(一)填补儿童社区照管的社会空白
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是在政府支持引导下,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方责任体系的儿童社会工作模式。这种模式资金保证、制度规范、公益彰显,弥补了传统社区儿童照护模式退出后儿童社区照护中的市场失灵、社会志愿不足和政府的效率失灵等不足,填补了传统儿童社区照护退出的社会真空。
(二)提升了儿童社区照管的品质
传统儿童社区照护,是一种“以老带小”、邻里之间相互照顾、邻里儿童之间游戏的关照模式,这种模式通过传统社区和家庭传承了传统文化,为儿童提供心灵家园;通过传统社区,为儿童活动提供安全平台,促进了社会稳定。但传统儿童社区照护存在单一性、封闭性,不利于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不仅为儿童提供安全活动保障,为同龄儿童互动提供活动平台,同时在社工的协助下,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儿童活动内容,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促进了传统儿童社区简单照管向现代儿童社区全面照管转变,提升了儿童社区照管的品质。
(三)填补了政府在儿童社区照管中的空白
儿童社区照管公益性强,在市场化、城市化、家庭小型化的背景下,现代政府对比责无旁贷。随着社会的变迁,社会问题的复杂化、人们需求的多元化以及公平意识的增强,救济型的儿童福利已经远不能满足目前社会的需求,专业化的积极的儿童福利服务急需发展,而当前政府职能定位中的儿童社区照管仍然缺位。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政府采取了以购买服务形式来提供支持,顺应了历史发展趋势,弥补了政府在儿童社区照管中的缺位。
(四)提升了社区的自治功能
传统儿童社区照管是自然社区的互助性的相互照应,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类似“四点钟学校”,更多是基于安全考虑的托管。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中,社区居委会则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资源,在政府支持下,在社工组织的专业服务下,充分发挥社区的校外教育和管理功能。社区居委会从传统作为居民之间的桥梁作用向主动反映居民诉求、整合社区资源、服务社区居民的角色转变。因而该项目的实施,推进了社区和谐建设,提升了社区自治功能。
(五)促进了社工组织发展
社工组织是指由社会创办、主要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社会组织,在我国又称之为“民办社工机构”,在国外或我国港台地区一般称为非营利组织或社会服务机构。当前我国社工组织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推进政府向社工组织购买服务,是促进社工组织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向社工组织购买服务不仅为社工组织发展提供资金来源,而且为社工组织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社工组织通过承接公共服务也可以同步加强自身机构和制度建设。致和社工事务所承接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拓展了自身业务,拓宽了资金来源,提高了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培育和弘扬了志愿精神
晋江市“四点钟学校”项目,以“寒暑期冬夏令营”活动为载体,探索“社工+志愿者”的方式,通过社工带动、引导志愿者发挥所学所长,提高志愿者的素质,发挥志愿者的作用。这既为大学生提供了假期实践活动基地,也为学生青年志愿者奉献社会提供了活动平台;既有效地解决了“四点钟学校”假期活动社工人手不足的问题,又拓展了项目服务面,提高了项目的服务质量和影响力,也弘扬了志愿精神。
【注释】
[1]陆士桢,等.儿童社会工作[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8.
[2]陆士桢,等.儿童社会工作[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26.
[3]新公民计划.中国流动儿童数据报告——2014[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b6ca1d55bb68a98271fefa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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