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论者均认为,缠足作为中国社会中的丑陋现象,一直得到了中国传统知识阶层理论的有力支持,而对缠足行为的批判完全是西方思想输入后引发的现代性现象,这种传统—现代的二元对立观,基本上把中国思想视为缠足现象的同谋和背景,从而排除了在中国传统内部寻找反缠足话语的可能性。然而事实证明,中国传统知识圈中确实存在着相当丰富而复杂的反缠足言论,其立意的基点与建构在现代医疗观基础上的西方反缠足话语有相当大的不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晚清的一些反缠足话语并非统一遵循维新派设计的如下思维取向:即把缠足经过“医疗化”的处理,从而把它转换成一种现代政治现象加以审视,晚清部分反缠足言论出现的理由往往恰恰是因为缠足违反了中国传统中的某一类理念和规则,而不是对传统思想或规则的继承和阐扬。把这部分反缠足言说从受西方影响的现代医疗话语中离析出来,有助于我们理解反缠足运动的复杂性和多元特征。
近代以前禁缠足言论的出现至少可以追溯到宋代,宋人车若水在《脚气集》中即已抨击缠足摧残无罪无辜之妇女。[67]清代钱泳则从传统的角度批评缠足会导致女性柔弱,和人种衰退:“妇女裹足,则两仪不完,两仪不完,则所生男女必柔弱,男女一柔弱,则万事隳矣!”[68]这句话看上去有些形似于现代的医疗政治话语,实际上是从传统思路中延伸出来的评价。钱泳还从王朝更替的节奏中推断缠足与王朝兴亡的关系:“考古者有丁男丁女,惟裹足则失之;试看南唐裹足,宋不裹足得之;宋金间人裹足,元不裹足得之;元后复裹足,明太祖江北人不裹足得之;明季后妃宫人皆裹足,末朝不裹足而得之。”[69]这条史料曾被史家反复运用,其意即在于欣赏钱泳反缠足言论的政治视野,但此政治视野显然不同于处在国际政治秩序支配下的近代知识分子的视野。近代知识分子在缠足与强国保种的焦虑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与钱泳处理的王朝兴替的话题并非具有不言而喻的传承性,但我们至少可以看出反缠足言论在传统框架内仍有可能上升到政治的纬度。
尽管如此,晚清的一些反缠足言论并没有沿袭钱泳的思路,而基本上仍是在士大夫审美观念的笼罩下进行评论。比如光绪年间发表的一篇《缠足说》中的反缠足理由竟然是认为缠足不足以显示女性美的特征:“不知以古美人端在眉目清扬,肌肤细腻,态度风流,腰肢绰约,如必沾沾于裙底双弯之纤短,其亦每况愈下矣。就使其双弯纤短矣,而或面目极陋,几如无盐之刻画难堪,瑕不掩瑜,虽双翘为尘世所无,亦不得谓之为美。”[70]
这似乎是在为欣赏女性身体美的正当性作解释,完全是一种士大夫式的诠说姿态,然而下文却笔锋一转,认为男子娶妻与审美无关:“不知男子娶妻本为继嗣,原非若秦楼楚馆中卖笑倚门,令赏心裙下者趋之若鹜,足虽缠小无用也。”除了传宗接代的功用外,女子闺训中塑造出的女性特征仍是判别美丑与否的重要标准:“况妇以四德为要,假使颜色既美,双弯亦佳,而独不能娴闺训,河东一吼,四座皆惊,其不免邻里之耻笑,失男子之欢心者几希,足之小不小何益焉!”[71]
另外一位作者则同样指斥缠足只有利于在家里狐媚争宠,而无助于“妇德妇功”,他发问道:“噫,养育子女将以妇德妇功,异日宜其人家乎,抑欲教以女子有使之狐媚争宠乎?”[72]这就直接把缠足与诲淫风气联系了起来,与原有的缠足合理化的言论区分了开来。曾经有一位士子在看了张之洞的《戒缠足会章程叙后》以后醒悟到缠足不仅可区分男女,而且也可区分等级阶层,所谓“男之与女居处有别,职事有别,服饰有别,而自汉唐以后,因时制宜,则又别之以缠足,其不缠足者,边省僻县也,农民小户也。此外上自勋戚,下至闾阁,凡诗礼之家,缙绅之族,无有生女而不缠足者”[73]。(www.xing528.com)
不错,缠足在中国社会中本是具有区分等级的功用,不过如果不稍加约束,其区分男女的功用就会膨胀起来,成为诲淫的工具。原来缠足是为女性节步而设的障碍之法,结果因为青楼女子以此诱人,所以到了晚清,反缠足言论中有不少已从“色诫”的角度为重设男女之防张目。比如一位晚清学人在听说西方妇女设天足会后,首先反应的是,中华妇女不出闺门者居多,所以天足会之设很难为中国女性接受。接着又抨击婚配以缠足之美为优选对象,有可能误导民众心理,抱怨:“又闻之今世俗之订婚姻者,往往于媒妁之前,询问女足之大小如何,而定婚姻之成否,至于德言容工四者之尽合与否,则多不甚措意也。”[74]缠足本为家庭婚事方面增加性趣,却又想抑制其扩散为普遍的性解放行为,在这点上,传统范围内的反缠足话语倒是与现代性的反缠足话语强调女性个人与保国强种之间关系的“禁欲主义”言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套以整齐妇容为目标的议论,甚至渗透进了基层学校的教育之中,成为作文议事的范本。例如,在一篇江西吉安县立学校学生的国文习作中,就出现了如下议论:“缠足非古也,其始女学亡而妇容废,端庄齐敬之态度,后世失其传衍,于是竟为新奇,以取媚悦,而灭绝人道之徒,利此时机,逞其凶德,缠足之恶习,作之俑焉,其始也成为下流社会之风俗,其终也破坏世家大族之礼法。”[75]
如果从医疗史的角度观察,中国传统医学对反缠足的回应还表现在各种“缠脚药”偏方的发明和传播上。当时各种都市报纸上都刊登有缠脚药的广告,例如《申报》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登有一则《包缠小足外洗药》的广告,广告中写道:“此药西蜀盛行,能舒筋活血,止痛化湿,凡女孩缠足痛苦万分,殊堪悯恻。只须用此药煎洗,逐渐缠小,三月之后即如意可观。每瓶四两,洋二角,另缠足内搽药,大瓶二角,小一角。”[76]
另一则《管可寿首创缠脚药》的广告中强调“此药缠脚不痛易小”,同时也治疗“幼缠僵不能走”的女孩。[77]《申报》上甚至刊登过“缠脚药声明假冒”的打假广告[78],以示缠脚药在晚清仍是一种流行药品,同时也暗示出反缠足运动的曲折状况。在大量为缠足辩护的议论中,尚有一种观点认为“疼痛”的发生在于缠足手法的失误:“盖缠之得法,实无多少痛苦可言,其法则不外勤洗、轻拢、慢捻,数种手段而已。”[79]一位缠足女子在回答好奇者提问时,特别强调七八岁的女子“骨之胶质多,其性柔软”,只要缠裹方法正确,“久而久之,于不知不觉中,足趾即可就范,尚何有多少之痛苦乎?”这名女子又称:“莲之愈小而尖瘦者,行走愈不疼痛,至其半尺之莲及两足如船者,其行走愈加疼痛,此无他,盖拗时既不得法,未免因痛而不肯拗。迨稍知爱美,而年已老大,虽欲拗而不能矣。贻害终身,实自贻伊戚也。”[80]大量存在的缠足之痛反而源起于缠裹的不得法,这到底有多少医疗根据,或有多少代表意义,很难确考,不过从现在遗留下来的大量对缠足痛苦过程的描述中至少可以确知,民间母亲给女儿缠足时的手法真可谓千姿百态,肯定会对疼痛的轻重程度有决定性影响;另外,所用药物无论是民间土方还是正规的中药,都可能对缠足后的骨骼位置及行走姿势与及行路时的舒适程度有差异极大的影响,不可一概而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