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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会和乡村权力网络的关系解析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小龙哥 版权反馈
【摘要】:黄土北店村“青苗会”对权力网络的设计,采取了三级制的运作框架,即由20名会首、六名会头和两名村长副村长的“金字塔形”制度构成,以应付民国以后自然村日益行政化的趋向。经过村正、村副选举之后,“青苗会”改称公议会,其实是同一回事,可见太子务村的青苗会仍保持了原有的管理系统。[13]通过比较解口村、太子务村的会首权力网络及其功能,我们注意到,“青苗会”自身的权力机构和作用有相当的延续性。

解口村的“青苗会”作为早期自发组织形态时,在选择会首的过程中,大致应符合以下标准:首先要家庭富裕,能给会中提供零用物品(如柴火、油等);其次要有空房能作为开会或存放会中公共粮食之用;最后是办事能力强,自幼即帮办会务,有一定经验。“会首”的任期无一定限制,一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也就是说,只要家中富裕,虽人不能干,会首也必定由此家选出。所以“会首”之职往往是世袭的,或者可以说是财产标准创造和决定了会首世袭的条件。

自1874—1931年,解口村共有六人出任会首,平均每人任期为九年半。从会首姓氏分布观察,多集中于张、梁两家,其中梁家在村中的户数和人口数最多,张家则居第三位。在全村62户中,梁家占36户,为总户数的58.1%,张家有4户,占6.5%,可见“会首”的选择也多少与其姓氏人口在村中所占的比例有相当的对应关系。光绪初年解口村的会首是张荣,张姓户据说自明末始迁至该村,当张荣办村事之初,曾开茶馆于韩村镇,喜欢与富人联络,后来又开了一家杂货铺,此铺也是当时该村赶集时聚会的地方。除拥有一所杂货铺外,张荣还有本业地77亩,土房二十余间,大车一驾,是村里当时的第三富户。除青苗会首一职外,张荣还兼村长、禁赌会长、路灯会长,活动能力很强,人皆称“老张先生”“张大爷”“荣爷”。张荣取得会首的原因曾经源于一段故事:同治十一年(1872年)时,解口村全体村民同韩村镇赵某争讼,结果青苗会所有款项都已花完,张荣于是将自己耕田三十亩作为抵押品,借得款项后充当全村的诉讼费用。这件事结束后一年,村民商议每年从公款中拨出若干以赔偿他所遭受的损失,同时选其为青苗会首管理村事,可见在紧急之时有财力垫付村款应是出任会首的最必要条件。[9]

张荣在光绪元年(1874年)出任会首后,直到光绪十九年(1893年)因年老精力不济退位,在位共19年,由其子张彦山继任。可是因为张彦山太不能干,被人称为“狗熊”,搞得家产渐少,房屋倾塌,任职仅六年就下台了,由梁家的梁江接任。梁江自20岁时,即帮同办观会务,取得会首位置时,已年届50。他家拥有本业地同租地共百余亩,土房十二间,可是因为好饮酒,家中又无空房供开会之用,所以仅当了两年就让位给了梁春之子梁玉林。梁玉林有本业地200余亩,砖房十二间,但因人口少有空房,又有现钱为会中垫用,所以是最合适的继任人选,任期也较长,自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三年(1902—1911年)共十年。从此之后,解口村“青苗会”的会首位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为梁家所世袭和垄断。[10]

“青苗会”的会首在有的地区也采取某种集体轮换制度,如宛平县黄土北店村的“会首”多达20名。在国家力图以行政村的组织形式改变地方组织之前,20名会首中以当上村长、村副者为最有权,在无村长、村副的名目以前,其中六位会首轮流管账管钱,有了村长、村副的名目以后,每年另有一人管账,如1932—1933年度为邓浚海,1931—1932年度为刘广生,1930—1931年度为刘广生,1929—1930年度为秦世荣。此外另有司库管钱。由于黄土北店村较富裕,会中每年都有存款,但又恐外村知道,抱怨在区内摊款不均,或被官府知道随意加征提取税款,所以账目只有20名会首知道,其余民众一律不得而知[11]

黄土北店村的“青苗会”尽管在外表上采取的是不同于解口村那样的家族垄断制,而是比较注重集体公正性的轮流策略,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其中的权力构成结构,就会发现其中宗族、知识和财富仍是谋求此项位置不可或缺的三项要素。在宗族关系方面,六位轮流掌权者中,除赵德章基本与他人没有亲属关系外,其他五人之间都有连环套式的亲戚关系,如赵本是赵玉林的叔叔,赵栋的堂兄,许宽的亲家,同时又是叶方珍的妹夫。就知识经历的构成比例而论,20位会首平均年龄43.85岁,入学平均年龄是六年半,而全会读书的比例是33%,没有读书的比例是63%,说明这些会首相对都受到了较良好的初级教育。就财富占有量来说,这20位会首只占全村267家户数的7%,却拥有2930亩面积的土地,在全村7033亩耕地中占41.66%,平均每家拥有土地约为150亩,这与当会首负有的首要职能是垫款有关,亲族关系和知识拥有量只是从属因素。(https://www.xing528.com)

黄土北店村“青苗会”对权力网络的设计,采取了三级制的运作框架,即由20名会首、六名会头和两名村长副村长的“金字塔形”制度构成,以应付民国以后自然村日益行政化的趋向。这种会首轮值制度从表面上突破了单一家族的世袭程序,也有可能会增加村庄征税和其他行政部门的实际效率,但由于权力仍集中于少数拥有财富的家族之手,“青苗会”不过是在同一地点、同一人物的网络中,同时拥有政治名称和自治名称的机构罢了。比如黄土北店村村北关帝庙的门口挂着“宛平县第五区黄土北店村公所”的牌号,其实也同时是青苗会的办公场所,村长、村副由青苗会六名掌权的会首轮流充当的时间是三年一个周期。比如1929—1930年度为赵德章与赵本,1931—1932年度为赵栋与许宽,1930—1931年为叶方珍与赵书林,1932—1933年度又是赵德章和赵本。[12]

华北的其他村庄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如太子务村青苗会首领称为首事人,往往有一二十位之多,从这些首事人中推出一个“香头”,“香头”的位置相当于村长,“青苗会”的另一个职务叫“总管”,相当于村副,首事人同时又被称为管事的。“香头”的职位也采取轮流制,每人轮一年,村中有事由“香头”负责召集,会场就设在他的家里。宣统元年(1909年)间县政府下命令选举村正、村副时,由首事人公推,但实际上仍是由香头接任,因此“香头”制取消,首事人仍照旧。第一任村正、村副在任约有十年之久,1912年,起开始有自己的办事场所。经过村正、村副选举之后,“青苗会”改称公议会,其实是同一回事,可见太子务村的青苗会仍保持了原有的管理系统。[13]

通过比较解口村、太子务村的会首权力网络及其功能,我们注意到,“青苗会”自身的权力机构和作用有相当的延续性。尽管国家在20世纪初一直想通过行政控制的手段,力图把华北一带的自然村落置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以此来改变村庄内部的权力结构。从表面上看也确实部分达到了这个目的,因为“青苗会”的职能外延确实有所扩大,而且几乎包容了国家基层行政的各个方面。但值得深思的是,“青苗会”表面功能作用的演变,其实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组织内部的权力构成和运转方式,这些新型事务的实施大多仍是由原有的传统社会网络加以推动完成的。比如真正操纵乡村社区事务的仍是有经济势力的族人和与他们相关的社会关系,他们也负有筛选国家信息以保护地方族人利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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