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京津冀区域官方合作的历史大幕正式开启了。1981年10月7日,“国务院批准设置国土局”,“国土局成立后牵头办的第一桩大事,就是组织力量研究编制 《京津唐地区国土规划纲要》 (同时还抓了湖北宜昌地区、浙江宁波滨海地区、吉林松花湖地区的区域性国土规划试点)”[3]。《京津唐地区国土规划纲要》 里提到的京津唐地区,大致包括了今天的北京市、天津市大部分地区以及河北省的沿海地区。具体地讲,“京津唐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以及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和廊坊地区,土地面积约5.2万平方公里 (包括新划入本区的青龙县共计5.5万平方公里),1982年人口约2745万”。[4]按照计划,在 《京津唐地区国土规划纲要》 颁发之后,还应当出台正式的 《京津唐地区国土规划》。但是,由于计划赶不上变化,京津唐地区国土规划工作最终不了了之,正式的 《京津唐地区国土规划》 始终也没有出台。“京津唐国土规划中断的直接原因,是1985年国务院要求国土局抓紧编制 《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由于人手不够,国土局被迫暂停了搞了两年多的京津唐国土规划试点。”[5]京津唐地区国土规划文件虽然最终没有正式出台,但是该项工作仍然意义重大,它不仅摸清了京津唐地区国土资源的现状,而且试图从宏观战略角度规划该地区未来的发展方向。有评论指出:“尽管国土局推动的京津唐区域规划没有搞起来,但前期的研究仍提出了不少即便是现在看来仍具有远见的意见和建议。比如,研究提出京津唐三地应有分工,不能平起平坐,北京要加强首都的政治、文化中心的地位,在经济上就不宜承担那么多任务,需要津、唐二市分担,秦皇岛、廊坊等市也应分担一些。”[6]在更深远的意义上,京津唐地区国土规划工作正式开启了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步伐。“在现存可查的资料里,这可以看作是政府部门研究京津冀一体化的开端。”[7](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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