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公职人员阳奉阴违,利用职权之便违规超标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不但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办公设备、室内装修也屡屡超标,不但带坏了党风和政风,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对于此类现象,必须从严治理。
《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第八条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规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在办公用房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超标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不但是严重的铺张浪费,还会诱发公权私用的腐败行为;不但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被群众所诟病。近年来,中央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措施日益严格。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部全国层面统一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党内法规,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指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备情况应当按年度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同时规定,使用单位“为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或者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www.xing528.com)
从各地对于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查处和通报情况来看,我们对此类问题始终保持着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停的高压态势,但要根治此类乱象,必须要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有的放矢。要将规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上升到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将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力抓手。此外,要强化督察,促使各级各地认真对照检查,主动整改,如实汇报,强化督促整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间表,对照着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更要从严从实,紧盯问题多发、集中的地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形成“不敢”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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