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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公职违法公款消费的60条规定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违规公务接待容易滋生“舌尖上的腐败”问题,既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也是人民群众痛恨的作风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法》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为公务接待画出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党政机关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禁止公职违法公款消费的60条规定

违规公务接待容易滋生“舌尖上的腐败”问题,既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也是人民群众痛恨的作风问题。近年来,相继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为公务接待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务处分法》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为公务接待画出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党政机关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同时强调,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对于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制定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办法,严格审批,强化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同时强调,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www.xing528.com)

对于接待住宿、用餐及用车,《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九条要求,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第十条要求,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第十一条要求,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对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处分法》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情节较重”和“情节严重”,应当综合考虑违规接待的标准、超范围的程度,造成的浪费程度以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程度予以确定。达到情节较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对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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