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隐、冯叔鸾作为同胞兄弟观点有很大差异,且两兄弟之间的论争也是围绕戏剧改良这一当时戏剧界普遍关心的问题而展开的,冯小隐主张维护“旧剧”而冯叔鸾则主张发展“新剧”,两人的戏剧主张不同是导致两人关系破裂的根源。此外,两人所代表的新旧两派是当时整个戏剧界论争的缩影,因此有必要专门对两人的戏剧论争进行研究。《晶报》中涉及两人戏剧论争的文章共有68篇,论争的问题有刘翠仙[253]、《楚汉争》[254]、杨小楼[255]、高庆奎[256]、韩世昌[257]、新旧剧[258]、跷工的存废[259]、梅兰芳[260]、靴鞋[261]等,现特选取代表性问题进行研究。
“刘翠仙之争”是冯小隐、冯叔鸾两兄弟关于刘翠仙展开的争论,其缘起是冯小隐在其他报纸上发表了《小隐论刘翠仙》一文,此文已佚。但冯叔鸾反驳冯小隐的《驳小隐论刘翠仙》刊登在《晶报》中,从中基本可以了解《小隐论刘翠仙》之内容。小隐认为许多捧刘翠仙的人为“瞎摸海”[262],冯叔鸾则认为,冯小隐实则已经承认了刘翠仙的“艺”与“貌”皆属上乘,但小隐又说捧刘翠仙的人都是“瞎摸海”,其所言互相矛盾,没有做到“公道”二字。在冯叔鸾发文之后,冯小隐又在其他报纸上发了《再论刘翠仙》一文,评论刘翠仙语气更加严厉,小隐认为刘翠仙“嗓子假”、“仅比王银桂高一点”等,技艺算不上好。冯叔鸾则指出,冯小隐作为剧评家应该秉持公正,不应人云亦云,也不该刻意与事实相反为之,冯叔鸾指责小隐说刘翠仙不好,没有足够的证据,只是一味说他坏,这很难让人信服。冯叔鸾对于刘翠仙的态度则是充满了肯定,他认为刘翠仙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且他自认对刘翠仙的评价客观公允且有理有据,并非故意赞扬。
梅兰芳作为戏剧表演艺术大师,历来有关他的讨论与争论十分多,而冯小隐、冯叔鸾两人也对于梅兰芳进行了许多研究,但由于对梅兰芳的评价不同,两人发生了多次论战。其起因是冯小隐写了一篇《梅兰芳之研究》。在文章中,小隐认为梅兰芳享有极高的声誉,其本领是否符合这声誉还有待研究,他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疑问,即:他的面容是否独一无二;他的嗓子在旦角中是否数一数二;他的旧戏是不是已经登峰造极;他的新戏是否有价值。且冯小隐认为若要研究梅兰芳,以上所述这四个方面是必须研究的。同时,在1920年4月12日的《晶报》中还刊登了冯叔鸾的《我的梅兰芳观》一文,认为梅兰芳的戏是偏于美感的,不能在主义上去观察与评论,且梅兰芳无论是在唱、表演的姿态以及上妆后的容貌方面都非常优秀,是一般人所无法企及的。此外,他还认为无需将梅兰芳与其他人相比较,因为每个人不同且时代不同、行当不同,故而没有比较的意义。之后,冯小隐又作了《梅兰芳之研究(二)》《梅兰芳之研究(三)》《梅兰芳之研究(四)》《梅兰芳之研究(五)》四篇文章。他认为梅兰芳的相貌不属于绝世美貌,且梅兰芳的两眼微肿且无神,故而可称其化妆技术好但不能称其容貌上乘。在谈及梅兰芳的嗓子问题时,小隐认为梅兰芳的嗓子不佳且多用假嗓子,听着很扎耳朵。还认为,梅兰芳的旧戏不到家,新戏也并未完全摆脱旧戏的影响,梅兰芳的旧戏中有新的因素,新戏中还保留有旧戏的成分,梅兰芳的旧戏破坏了很多规则,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的旧戏;其新戏也没有完全突破旧戏的影响,因此也不能称之为完全的新戏,小隐对梅兰芳排的戏的评价是“新旧夹杂,不伦不类”,认为梅兰芳没有彻底搞清楚“新旧戏”的区别。另外,小隐认为名士们为梅兰芳编写的剧本这个功劳不能算在梅兰芳的头上,并且认为即使是名士所编其文学价值也值得商榷,且梅兰芳所编的新曲本除了几出戏以外其余大部分是以前就有的剧本,这也不能算在梅兰芳的头上。冯小隐对为梅兰芳写新闻稿以及报道的人加以了批评,言辞非常的激烈,称这些人为“走狗”,还称正是因为这些人才把戏剧界弄得乌烟瘴气。同时,冯小隐还对梅兰芳到日本演出给予了评价,指出梅兰芳远去东洋,其名气与接受度远不是捧梅的人报道的那样,还认为梅兰芳去东洋演出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其艺术造诣高低并不是取决于外国人的评判,还是要就事论事,依自己所见评定。1920年5月3日的《晶报》上刊登了冯叔鸾的《答或问梅王》一文,文中冯叔鸾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认为梅兰芳屡遭攻击是因为享盛名太盛的缘故;人的容貌本无所谓绝美之谈,梅兰芳的容貌在当时本属上乘且技艺佳,故而能够名声大振;由于时代不同,故而梅兰芳无需与他人比较;与陈德霖相比梅兰芳的唱却是不及,但陈德霖不南下也是因为恐相形见绌于后辈;对于梅兰芳戏的评价,冯叔鸾认为不失规矩又不落俗气,十分难能可贵。
《梅兰芳之研究(九)》中小隐对冯叔鸾在《答或问梅王》一文中所提到的几点说梅兰芳好的充满了不屑,并把冯叔鸾划入“梅党”,认为这些梅党中人一味夸赞梅兰芳技艺好名副其实、遭人妒忌,在他看来正是名不副实才至如此,名不副实却要大肆吹捧故而才会引起他人的不满,他还告诫冯叔鸾,说话要从“公平”二字入手,不能一味说些与事实不符的言论。5月6日《晶报》刊登了冯叔鸾的《评梅》。之后小隐又发表了《梅兰芳之研究(十)》一文,对冯叔鸾在前几期报纸中所说的几点给予了反驳。一、冯叔鸾说陈德霖不南下是因为害怕梅兰芳,小隐认为陈德霖之所以不南下不是因为害怕梅兰芳,而是怕这些人不懂得欣赏,只是不想对牛弹琴罢了。二、他认为王瑶卿演《樊江关》《琵琶缘》更胜梅兰芳。三、冯叔鸾在《评梅》一文中评价梅兰芳所演《贩马记》“做工细腻”,而小隐认为此四字不足以表明其表演出色,也不能尽其所长。在小隐此文刊登之后,冯叔鸾便在下一期的《晶报》中发表了题为《研究梅兰芳者竟如此耶》一文,认为冯小隐写的十几篇《梅兰芳之研究》没有条理、没有统系。小隐批评梅兰芳不能唱《宇宙锋》《祭江》《祭塔》一类的戏,冯叔鸾为梅兰芳辩解道,这并不是梅兰芳不能唱而是舞台老板不肯请他唱的缘故。此外,冯小隐批评梅兰芳某些方面不及陈德霖与王瑶卿,但从侧面已反映了梅兰芳的技艺高超,梅兰芳可以兼具两人之长,这十分难能可贵。至于小隐批评梅兰芳的《贩马记》演得不好,冯叔鸾则认为他批评梅兰芳也是在批评作为老师的陈德霖,表明陈德霖的技艺不高,没有把徒弟教授好。冯叔鸾发文之后,冯小隐又连续发表了《梅兰芳之研究(十二)》等三篇文章,分别指出:梅兰芳的嗓子是变宽了,但是显得过亢,没有以前柔和,且讽刺那些褒奖梅兰芳的人为走狗爪牙,冯小隐言辞激烈,充满了讽刺。冯叔鸾认为梅兰芳兼具陈德霖与王瑶卿之长,能演二者不可演之戏,而冯小隐则认为冯叔鸾是信口开河,梅兰芳不能与陈德霖、王瑶卿相较。在最后一篇文章中冯小隐指出,他是对梅兰芳有成见,这种成见源自梅兰芳的技艺确实不好,他反驳冯叔鸾这些恭维梅兰芳的拿不出梅兰芳确实好的证据,只能从文章中挑些字眼来攻击。总之,小隐的这十三篇《梅兰芳之研究》都是在指责梅兰芳的不是,认为梅兰芳的技艺不好。之后《晶报》又刊登了冯叔鸾的《评梅余感》一文:
“毁誉”二字,原是人生常事,即使所毁失实所誉过分,只要说话的人不怕旁观者齿冷,原也不妨信口开河,但是是非有大小,眼光有深浅,若在立身立言上稍存顾虑,便自然不肯逞臆胡说了。[263](www.xing528.com)
在文中冯叔鸾认为毁誉虽为人生常事,如若过分失实必会造成不实之报道,因此,人发表言论还是应该有所顾忌,不能随意信口开河,这是对于小隐的忠告。至此二冯关于梅兰芳之争正式结束。
“跷工[264]存废之争”是发生在冯小隐、春觉生、冯叔鸾、张豂子之间的有关跷工是存还是废的争论,其中冯小隐、春觉生主张保存跷工,而冯叔鸾与张豂子则主张废除跷工,这次论争是由冯小隐在《晶报》刊登了《说跷》一文而引发的。小隐认为旧戏表演的是古代发生的事情,而古时妇女缠足,只有借助跷工才能把缠足妇女的体态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借此一双木足也可免于缠足之苦。此外,跷工为伶人必备的技艺,是表现旧戏之美的一种体现,故而跷工不能废除。在下一期的《晶报》上便刊登了冯叔鸾《跷工有何不可废呢?》,对春觉生、冯小隐所认为的跷工不可废的理由十分不满。他认为旧戏表现的是古代社会的整体风貌,而缠足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没有必要去斤斤计较,戏剧界既然提倡改良旧剧,自然跷工也属于此列,已没有存在的必要与价值,实可以废除。同时冯叔鸾对春觉生、冯小隐认为的保跷的理由进行了反驳,春觉生所说的保跷理由在他看来却是跷工不得不废除的理由,冯小隐认为只有跷工可以体现古代妇女缠足的体态,在冯叔鸾看来也并非如此,伶人表演不着跷也可完全表现出来,故而跷工没有存在的必要,可以废除。冯叔鸾发文之后冯小隐又作了《说跷(二)》对冯叔鸾进行反驳。小隐在文中提到,应根据不同的戏情来决定角色,而每个角色在旧戏中都有一定的规则,不能有所紊乱与破坏。以前由于表演者着花盆鞋底故而表演者可以款步生姿,把缠足妇女的形态表现出来,但由于现时的表演者大多不遵照旧规,多采用平底鞋,若要将缠足妇女的体态表现得淋漓尽致必须着跷。同时,他对冯叔鸾上文中所提到的观点也提出了质疑,小隐认为“野蛮习气的恶影子”有很多,而对其他习气不予理睬唯独要废除跷工一项,这是毫无理由可言的。之后,冯叔鸾又发表了《论跷质小隐》一文,在题目中他直指对小隐的不满,使得跷工之争进入白热化阶段:
戴梅者,自有其人,然而却绝不属我,似此层小隐当已知之,不然者,必万不肯引或人“敬若宗考”一言,以相诟詈,盖小隐实与我共宗考者也,我于此既坦然,故此节亦不必更赘辩。[265]
在冯叔鸾发文之后,冯小隐又在《晶报》发表了《说跷(三)》一文,指责冯叔鸾所提的“改良”实属无理取闹,冯叔鸾所言跷工有违人道也是为了混淆视听,小隐列举了旧戏中打戏及私塾夏楚之习,认为这些无可厚非,不能作为废跷的理由。且冯小隐质问冯叔鸾,他所说的跷工可废是由于有替代物,但小隐并未觉有可替代之物出现。同时,在这一日的《晶报》中还刊登了张豂子《废跷问题与保跷党》一文,他赞同冯叔鸾的意见,也认为跷工可以废除,对冯小隐等人提出的跷工不可废除的理由十分不认同,并把冯小隐等主张保存跷工的人统称为“保跷党”。在他看来,冯小隐等人的论调让人笑掉大牙,旧戏中有许多美点,而冯小隐却独对“一双木足”赏识,实则是他自己偏爱小脚的缘故。在张豂子发文之后,小隐便作了《答豂子君》对张豂子文中所提到冯小隐、春觉生两人的职业这一行为也颇为不满,认为评剧与个人职业无关,且张豂子所言与冯叔鸾基本一致,他作此文毫无意思,以后不会再予以理睬。同样在10月3日的《晶报》中还刊登了冯叔鸾的《原来如此》一文,在文中冯叔鸾对冯小隐《说跷》三篇中所提到的许多问题都用了“原来如此”回答,他认为冯小隐是“糊涂人”故而他只能用此四字回答,不便多言。冯叔鸾主张废除跷工,在与小隐论争的过程中他多次提及废跷的主张,在1920年10月6日的《晶报》上发表了他的《废跷的理由》一文,此文中他从正反两方面提出了自己主张废跷的理由,说明了跷工不能不废与不可不废的理由。跷工不能不废的理由是跷工妨碍人体之美、跷工妨碍习艺的时间、习跷于人体生理上有妨害;跷工不可不废的理由是废跷不需替代品、废跷不碍演戏的姿势、跷工并不能形容缠足的痛苦,在冯叔鸾发此文之后冯小隐再没有作文予以反驳,至此围绕着跷工存废问题展开的论争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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