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是学生集体生活、学习、交往的重要场所,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加强对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高校学生公寓做相关规定。
(一)住宿管理制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因此,高校要对学生住宿进行严格管理。
◇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或使用宿舍,任何人不得改变宿舍的用途,违者严肃处理。凡空余宿舍(一学期及以上没有安排学生宿舍)均由学生工作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管理。住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
◇ 学生应凭学生证(或一卡通)等有效身份证件进出学生公寓,以备查验。
◇ 学生每人配发宿舍钥匙一把,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如钥匙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社区服务中心申请有偿配制钥匙或更换锁芯。禁止学生私配、转借钥匙。
◇ 学生公寓住宿分配按“男女生分楼栋居住,以学院、专业、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特殊情况,学校另行决定。未经允许,严禁学生进入异性公寓。
◇ 学生应严格遵守公寓作息制度,多数高校学生公寓开关门时间为:夏季5:30—22:30,冬季6:00—22:30。学生外出应在晚上关门前返回宿舍,晚归者要出示有效证件(一卡通、学生证等)并登记后方可进入。禁止攀爬(阳台、窗)进入宿舍,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实行限时来访登记制度。来访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件并接受相关安全检查,登记来访事由。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可提出退宿申请:校外实习或出境学习一个学期以上;休学、退学;有地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因并不适合在宿舍居住等特殊原因;市区或有亲属家可以居住的,又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须经父母担保同意者。办理退宿申请时必须经过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批准。有关退宿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领导班子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 寒暑假学校放假后,学生公寓楼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必须在两日内(或学校规定时间内)离校,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返校。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由学生工作处请示学校后另行决定。
◇ 宿舍一经分配禁止私自调换,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向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擅自调换宿舍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予以处理。平常社区服务中心有权对公寓内一个学期及以上没有学生居住的空房间、空床位进行调整,对未达到学校规定的额定住宿数量的宿舍,可另行安排学生入住,有权根据需要对学生的宿舍进行调整。
◇ 在外地实习(一个学期及以上)、办理走读、调整专业等原因不在原宿舍住宿的,由辅导员对腾出的宿舍按规定的宿舍人数进行调整。将腾空的宿舍退回学生工作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并将调整后的宿舍名单送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备案。
◇ 禁止转租、转借、骗取房间或床位,违者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学生宿舍内禁止留宿本宿舍以外的人,违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 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通知并组织学生在调整宿舍或毕业离校时,清扫房间卫生,清点核验设施设备和其他公共物品,归还钥匙。在学校规定毕业生离校后一周内,学生工作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与各二级学院学工办逐一核验毕业生宿舍设施设备、公共物品钥匙及卫生情况。
(二)公物管理制度
学生应爱护公寓区公物,对宿舍内家具、门窗、纱窗、栏杆、门锁、墙壁、水电设施、网络设施、通讯器材等要合理使用和妥善管理。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公物损坏者,按原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原价赔偿外,要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学生社区水电网设施由学校统一负责安装、维修和管理。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需要维修时,到所在楼栋宿舍管理员处登记。由维修工作人员定期维修,如遇紧急维修,入住学生可直接拨打维修值班电话。爱护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或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消防栓、消防门及灭火器,对损坏消防设施者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
◇ 严禁在公寓区内燃放烟花、鞭炮,严禁高空掷物,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严谨将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刮刀、弹簧刀以及刀身长度超过80毫米的其他刀具)、实验器材、化学制剂等物品带入宿舍。严谨在宿舍内做实验等行为,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 不得私接、偷用、损坏、涂改、阻塞公用水电和消防设施,违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禁止在应急灯、消防指示灯等消防设施上私接电源,违者从重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 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插排,禁止使用大于等于200瓦电器(微波炉、电烤箱、电暖器、电热毯、电炒锅、冰箱、洗衣机等)。禁止使用违禁电器(包括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棒、吹风机等),一经发现,没收违规物品,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其他因违章用火用电等引起火灾,线路损坏或给学校、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学生应遵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生宿舍校园网络管理规定,网络弱电设备机房禁止违规使用,禁止放杂物和垃圾,违者按学校网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文化管理制度(www.xing528.com)
◇ 在公寓积极开展内容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每年由学生工作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一次适合当代大学生特点的学生社区文化节,并根据学校及上级要求开展以公寓楼或宿舍为单位的各类文化活动。
◇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对学生宿舍进行美化。学生工作处要主动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单位对学生公寓楼公共区域进行美化,积极营造文雅、蓬勃向上的文化氛围。
◇ 公寓文化活动的开展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凡在学生社区举办活动,必须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审批备案。开展的文化活动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五)秩序规范制度
◇ 不得在宿舍楼内进行影响他人学习、生活和休息的活动。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 珍惜、提倡节约水电,做到人离关灯、关水,晚间按规定时间熄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 未经批准禁止学生在公寓区内推销、张贴商业广告、派发商业传单、悬挂商业标语、从事其他商业宣传活动等,不听劝阻和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禁止学生在宿舍内以任何形式进行开店、售卖货物及其他各类商业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 禁止在公寓区内饲养宠物或将小动物带到宿舍,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 禁止在公寓区内喝酒、酗酒、赌博及其他扰乱危害公共秩序、校园稳定、意识形态安全等行为,违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学生公寓和社区的管理服务工作,如参与学生公寓管理公约制定与践行活动,参加学生公寓社区文化活动,参与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等学生组织,参与公寓和社区自治,倡导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六)卫生管理制度
◇ 严禁在公寓楼内(宿舍内、楼道、大厅、洗衣房、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吸烟。一经发现,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瓶罐等杂物和影响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 所有垃圾必须投入指定的公共垃圾桶内或垃圾道内,不得把残渣、剩饭、杂物等倒入卫生间等垃圾桶或垃圾道以外的地方。
◇ 保持学生宿舍干净、卫生、整洁,坚持由值日生每天清扫宿舍。
◇ 保持宿舍楼内走廊、楼梯通畅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把晾衣架、拖把、扫把、鞋、植物及其他物品放置在走廊、楼梯等公共通道和室内外阳台、栏杆上,以防跌落造成意外伤害。
(七)奖惩制度
◇ 对违反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学生工作处以适当的方式报相关二级学院,在二级学院或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 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与学生品德鉴定,优秀学生评选及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等挂钩;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 学校将学生公寓内卫生、安全、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纳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评比和辅导员年终考评;对因疏于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走读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走读生管理工作,本着对走读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制定走读审批制度。学生家庭居住地在距学校半径15千米以内,以及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走读年满18周岁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各院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走读生的审批工作主要由学生工作处及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具体负责,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提出走读理由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方能与走读生签订走读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出现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责任。
◇ 办理走读程序:学生本人及家长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签订学生走读协议书;走读学生到本人所在二级学院领取并填写学校学生走读审批表;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持学生走读协议书、学生家长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户口簿原件(户口簿复印件二份)到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签字、盖章;走读审批手续办理完成后,走读协议书、走读审批表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由学生本人、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学校学生科各保存一份。
◇ 走读生责任:走读生应严格执行学校和所在二级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准时参加学校和所在二级学院的各种集体活动;走读生在校外出现的经济、财产及人身安全等一切损失由走读生本人负全部责任,学校概不负责;走读审批手续办理完成后,走读生应立即将学校的宿舍注销;学校对走读生居住地进行走访时,走读生应积极配合;如走读生居住地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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