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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体制转型:一元信访的现状与建构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针对此种混乱局面,部分研究者提出:信访机构设置应当是人大之下的一元信访体制。即在国家信访的层面上,打破现有的行政信访与人大信访并立的局面,将其统一到人大之下。各级人大设立“信访局”或“信访委员会”,由其统一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政府内部不再保留信访机构。脱离人大,可以避免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混同,从而保证其中立性和处置信访案件的公正。

信访制度体制转型:一元信访的现状与建构

目前中国信访机构的设置是相当庞杂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均设有信访工作机构。虽然信访部门众多,却未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如此一来,一方面,就试图通过信访解决问题的民众而言,面对林林总总设立分散、庞杂繁多、归口不一的信访机构,往往会出现选择性无知,原来作为沟通渠道之机制总是呈现出“不畅”状态,由此必然导致矛盾化解的“时滞”;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间职责交叉及信访事项产生原因复杂,致使信访事项管理权混乱,信访事项受理及处理主体不明,使得信访案件在不同层级的信访机构间相互推诿,来回转办,极易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针对此种混乱局面,部分研究者提出:信访机构设置应当是人大之下的一元信访体制。即在国家信访的层面上,打破现有的行政信访与人大信访并立的局面,将其统一到人大之下。各级人大设立“信访局”或“信访委员会”,由其统一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政府内部不再保留信访机构。同时,公民针对司法裁判提起的申诉仍按相关诉讼法的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公民可以就生效裁判向检察院、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大信访部门提出。之所以建议由人大主导信访工作,这是因为:①人大受理信访名正言顺、合理合法;②由人大一家受理信访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成本;③由人大统一处理信访,有利于促进民主法治的发展。[21](www.xing528.com)

在现行政治框架下,信访体制的一元转换,对于厘清信访机构目前的混乱状况,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对此深表赞同,但笔者对一元信访的理解是:其一,信访机构的单纯性,即现有各部门的信访机构应划归为一个统一的信访机构;其二,信访机构的独立性,即统一的信访机构不属于其他任何部门,作此理解,原因在于:部分研究者倡导建立人大一元信访体制,虽然有诸多原因加以列举并得到阐述,但根本原因则集中到一点——人大一元信访体制,可以使信访机构起到独立于政府并有权监督政府的作用。事实上,在矛盾复杂多变的当今中国,信访应被建构成为一个可发挥多元功能之制度(后文详述),将其“名正言顺”的划归人大,无疑忽视了其制度创新功能,并以此束缚其潜力的发挥。唯有使信访机构真正独立,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此外,鉴于信访机构面临着处置大量信访案件之重任,关乎广大民众之福祉,其本身也需要监督。脱离人大,可以避免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混同,从而保证其中立性和处置信访案件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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