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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版)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何某遂以A县人民检察院错误逮捕为由,向其提出刑事赔偿请求,具体包括:赔偿错误羁押赔偿金5万元;赔偿释放后医疗费用3600元;赔偿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12000元。黄某遂向甲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国家赔偿。甲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黄某“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故检察机关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赔偿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版)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可以……

◆了解刑事赔偿的概念和意义

◆掌握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掌握我国刑事赔偿的范围和不予赔偿的范围

◆掌握刑事赔偿的基本程序

◆了解我国刑事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了解我国刑事赔偿的请求时效(www.xing528.com)

(一)

何某因涉嫌强奸而被A县公安局拘留,后被逮捕。A县人民检察院以其犯有强奸罪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判处宣告何某无罪。A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第二审期间,A市人民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撤销抗诉的决定,A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审理。何某遂以A县人民检察院错误逮捕为由,向其提出刑事赔偿请求,具体包括:赔偿错误羁押赔偿金5万元;赔偿释放后医疗费用3600元;赔偿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12000元。

问题:本案中,对于何某的赔偿请求,哪些可予以支持,哪些应予以驳回?

(二)

黄某因涉嫌故意杀人于2011年12月10日被公安机关拘留。在拷打刑讯下承认自己有杀人行为,后被批准逮捕。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甲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甲市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6月5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虽经两次补充侦查,但据以定案的证据仍然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为由,对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黄某遂向甲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国家赔偿。甲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黄某“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故检察机关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甲市人民检察院的理由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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