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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2版):第二审程序的主体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第二审程序的方式有两种,即上诉和抗诉。而后者则是指附条件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包括被告人的辩护人及被告人的近亲属。自诉人因未成年、患精神病等原因不具备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基于监护关系有权依法独立提起上诉。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2版):第二审程序的主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第二审程序的方式有两种,即上诉和抗诉。有权提起上诉和抗诉的主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上诉的主体

在上诉的主体中,根据其上诉是否可独立提起,可将其分为享有独立上诉权的主体与不享有独立上诉权的主体。前者主要是案件中的当事人,一般包括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而后者则是指附条件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包括被告人的辩护人及被告人的近亲属。

具体而言,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人是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因而享有上诉权。自诉人因未成年、患精神病等原因不具备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基于监护关系有权依法独立提起上诉。

(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这里的“被告人”既包括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也包括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

(3)征得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及近亲属。被告人的辩护人及近亲属没有独立的上诉权,必须事先征得被告人的同意才能提起上诉。(www.xing528.com)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果同时是刑事诉讼的自诉人、被告人,则既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也可以对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

(二)抗诉的主体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对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施法律监督,以纠正错误的裁判,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如果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三)请求抗诉的主体

在我国,尽管刑事被害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但法律并未赋予其独立的上诉权。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对请求人的资格、请求的时间和理由进行审查,并自收到请求后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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