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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的概念与特点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季夏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多式联运合同,是指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而多式联运是由一个既不是托运人代表,也不是承运人的代表,但负有履行多式联运合同责任的人来经营。这是一份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约定交付货物的全程运输单据。

随着经济的发展、贸易的发达和运输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海、陆、空和江河等相互独立的单一运输方式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集装箱运输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一种新的运输方式,即多式联运(multimodal transport)。这种运输方式并没有新的通道和运输工具,而是运用现代化的组织手段,将各种单一的运输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打破运输的区域界限,为选择最佳路线,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合理运输组合,为降低成本、节省时间提供了必要的方式。

所谓多式联运合同,是指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其特点概括起来为:一人、一票、一个费率、两种方式。

1.“一人”,指的是多式联运经营人(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MTO)。在传统单一运输方式下,由具体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若要涉及多程运输,还得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或前程承运人以托运人的身份再次向后一程承运人托运。这样做不仅烦琐易出错,而且各段承运人只从自己利益出发,最终可能构成一个高成本、高风险的不合理运输。不仅如此,要明晰各承运人之间的责任划分,殊为不易。而多式联运是由一个既不是托运人代表,也不是承运人的代表,但负有履行多式联运合同责任的人来经营。《合同法》第317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2.“一票”,是指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这是一份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约定交付货物的全程运输单据。换言之,只需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订立一份合同,签发一份运单。(https://www.xing528.com)

3.“一个费率”,是指在签订多式联运合同时,多式联运经营人向托运人报出的一个全程费率,结算非常方便。在传统运输中,若有两种以上运输方式,承运人负责区段不同,各段费率差异很大,使货主难以判断将要发生的费用种类和数额。

4.“两种方式”,是指多式联运包括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不包括全程由若干具体承运人完成,全程同属一类运输方式的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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