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的内容由银行监管的目标来决定。根据《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与各国银行监管的实际,银行监管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市场准入监管、银行业务运营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是指对新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合并和增设分支机构的登记、审批等进行的监管。市场准入是监管的首要环节,把握好市场准入是保障银行业稳健运行和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基础。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又分为三个方面,即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机构准入,是指依法定标准,批准金融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的设立;业务准入,是指按照审慎性标准,批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开办新的业务品种;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是指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或认可。本书在研究近代中国各时段银行市场准入监管制度思想时,也是依照机构准入制度思想、业务准入制度思想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制度思想三个方面分别进行研究和梳理的。
银行业务运营监管即银行日常审慎监管,是指以安全和稳健为目标来控制银行经营业务的全过程。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要面临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其中大部分风险是商业银行为追逐高额利润或疏于防范而导致的,因此对银行日常经营的审慎监管尤为必要。根据《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银行日常审慎监管是监管程序的一个重要部分,监管者制定和利用审慎法规的要求来控制风险,内容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呆账准备金、资产集中、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近代中国的银行监管制度实际上主要侧重对银行准入的管理,其对业务经营的管理也主要通过业务的准入来进行。所以,在近代中国银行监管制度思想中,并没有完全意义上的银行业务运营监管思想。本书在研究过程中也并未设立专门的章节对其进行讨论,而是将相关内容放入准入监管制度中的业务准入思想进行讨论。(www.xing528.com)
由于银行经营的特殊性,再严格的监管也不能绝对保证银行不倒闭,一旦银行出现破产倒闭,就可能会给整个银行业甚至金融体系带来影响。银行的市场退出监管,即通过采取正确的措施,将银行倒闭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现代银行监管的重要方面之一。银行市场退出监管,根据问题银行所处的不同阶段,可以分为纠正性监管、救助性监管和市场退出监管三方面内容。纠正性监管主要是对正常或基本正常的金融机构应采取保护性措施,对关注的金融机构,针对所存在的风险种类及性质,采取相应的纠正性措施。救助性监管主要是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及时采取救助性监管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调整决策层和管理层,实施资产和债务重组,进行外部注资,变现资产,股东增资,冻结大额开支和股息、红利分配,停止部分业务,以及实施兼并、合并等。市场退出监管主要是针对已经发生严重危机的金融机构,如不及时退出,就会遭受更大损失,并可能波及其他金融机构导致金融风险时,应及时采取市场退出的处置措施。近代中国的银行监管制度思想中,有关银行退出制度的思想内容并不能如上述类型完全区分为纠正性监管思想、救助性监管思想和市场退出监管思想。因此,本书在研究过程中,虽然也将相关银行退出制度思想按上述类别分类进行研究,但其划分并不十分严格,只是将各项思想内容按其主要体现的银行退出制度思想内容进行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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