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素养定义
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最早于1974年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车可斯基(Paul Zurkowski)提出。1989年美国图书馆学会(以下简称 “ALA”)对信息素养定义包括文化素养、信息意识和信息技能三个层面,即能够判断什么时候需要信息,并且懂得如何去获取信息,如何去评价和有效利用所需的信息。信息素养教育不仅有利于促进整个高等教育的质量,也有利于提高读者阅读能力,从而有利于高校图书馆提升阅读推广效益。所以,国外高校图书馆逐渐在传统的图书馆用户教育基础上开创了一项新的服务项目和阅读推广工作,即信息素养教育。1994年,贝伦斯(Shirley J.Behrens)发表文章《信息素养的概念分析与历史综述》对信息素养概念进行了分析,包括信息素养的技能和知识,并总结了图书馆和信息科学(LIS)工作者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具体措施[20]。为进一步指导高校及图书馆开展此项工作,1999年,美国大学和研究图书馆协会(以下简称“ACRL”)成立了信息素养能力标准制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了《高等教育信息素养能力标准》,并于2000年1月18日,在美国图书馆协会举行的中期会议上正式通过。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素养定义、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信息素养和高等教育、信息素养和教育学、使用标准、信息素养和评估、标准、绩效指标和结果、信息素养教育计划和信息素养能力标准等[21]。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大多数高校以此标准作为信息素养教育的基础和指南,有效培养了学生的信息素养。在不断变化的高等教育和学习环境背景下,2013—2014年期间,ACRL又向教师、认证机构、图书馆和信息科学教育工作者等人群,广泛收集修改建议,以期重新定义信息素养等概念和设计信息素养教育工作。
(二)信息素养合作教育研究
随着信息素养越来越被重视,信息素养教育也逐渐被高校所重视,在此过程中,高校图书馆及馆员被要求承担其应有的职责。起初高校图书馆只是更多地关注信息素养的定义及其重要意义,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机构、人力和财力支持,所以怀疑自己是否有能力担起重任并取得良好效果。在国外,高校提供信息素养教育主要有四种方式:课外教学、课中教学、课内教学和独立课教学[22],现实中,不管是哪种方式,高校图书馆及馆员都应该也可以在其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了提高教育效果,图书馆与教学单位的合作、馆员与教师的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多方各尽其能,各尽其职,共同组织实施活动,才是最有效的途径。例如:1995年,雷德(Hannelore B. Radrr)发表《信息素养与本科课程》,指出为了响应ACRL (1994)提出的“每个机构都应该通过旨在帮助学生发展信息素养的策略来促进其学习资源的最优利用,它应该鼓励使用广泛的非课堂资源来教学和学习”。在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指导读者获取信息的过程中,需要有一个积极有效的图书馆,同时需要由教师、图书馆员、学校领导和其他信息提供者共同开发和支持此项服务[23]。 2003年,艾维(R. Ivey)发表文章《信息素养:图书馆员和学者如何合作以提供有效的学习计划?》,描述了图书馆员和教师的合作伙伴关系,他们努力在新西兰的怀卡托大学发展学生的信息素养。认为信息素养项目的有效性取决于教学伙伴之间对信息素养教育认同感,以及提供适当的人力资源来开发和实施这些项目。指出有效的沟通和积极的工作关系是合作教学伙伴关系成功的重要条件,并总结了启动、发展和维持这些伙伴关系的策略[24]。2010年,莫恩斯(Michael Mounce)在文章《协同工作: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而合作的学术图书馆员和教师:文献综述2000–2009》中从协作的概念出发,认为在信息素养教育过程中,高校图书馆馆员与教师合作讨论教育的目标、计划和合作考核是至关重要的[25]。
(三)信息素养教育质量保障研究(www.xing528.com)
随着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的不断深入,馆员与教师的合作也在不断加强。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学者们逐渐认识到工作的质量和工作评估与总结的重要性。例如:1977年,兰开斯特(Frederick Wilfrid Lancaster)在伊利诺斯大学图书馆学研究生院任教并兼任该院生物医学图书馆馆员培训计划导师期间,就曾发表文章《图书馆服务工作的衡量与评价》,认为高校图书馆作为国家重要的文献信息中心,要积极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等服务,同时要以阮冈纳赞图书馆学五定律为评价标准服务,评价图书馆为用户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评价服务主客体的交互作用是否得到了充分发挥[26]。2003年,奥乌苏安沙(Edward K Owusu–Ansah)在文章《信息素养与高校图书馆:一个概念的批判性审视及其争议》中提出,尽管高校图书馆的信息素养职责讨论在学术界占有重要地位,但我们更应该将研究和工作的重点转向如何提高活动质量,更加有效地实现信息素养教育目标[27]。 2006年,埃尔姆堡(James Elmborg)在文章《极其重要的信息素养:对教学实践的启示》中提出,图书馆员在信息素养教育过程中,需要善于利用批判性的理论。作为教育者,图书馆员必须少关注信息的简单传递,而应更多地关注学生的深层次阅读需求。文章利用读写理论的概念提出,如果图书馆员经过不断反思,重新定义自己为识字教育工作者,图书馆的信息素养教育服务工作将会发生转变和升级[28]。2014年,庞巴罗(Christine Bombaro)发表文章《克服信息素养 方案的障碍》描述了美国狄金森学院为帮助英语专业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图书馆馆员与教师合作成立了信息素养实验室,组织开展信息素养教育。认为尽管信息素养教育工作面临诸多困难,但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工作的事先规划和评估[29]。
信息素养教育属于无形产品,读者们在接受相关教育培训后将受用终身。所以如何评价、考核信息素质和技能,成为学者们关注的另一个问题。在工作之初,图书馆员往往将信息素养教育等同于课程教育,采用考试的方法作为评价的主要手段,但是教育工作者很快就认识到了测试评价方法的局限性。所以,2009年,奥克利(Megan Oakleaf)在2009年发表文章《使用评分标准来评估信息素养的方法和评价者间信度检验》指出,相对于普通常规的测试,利用评价量规对学生信息素质和技能的评价考核可能更为有效,并分析了评价量规在信息素养教育测试中的具体应用和其可靠性[30]。2010年,海尔沃特(Jos van Helvoort)在针对荷兰学生信息素养教育评分测试中,实践应用了评价量规工具,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31]。另外,还有学者利用营销学领域针对顾客感知服务质量的服务质量评价方法,如利用服务质量模型和服务绩效模型等对信息素养教育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如今,在国外信息素养教育已经是图书馆界和教育界共同感兴趣的研究热点。热衷于信息素养教育的国家已经从初期的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扩展到中国、德国、墨西哥、北欧、新加坡、南非、南美、西班牙等其他国家和地区。最新的研究统计表明,不仅在教育学和图书馆学领域,在经济学和其他学科中信息素养也开始被更多的关注。同时,通过几十年的研究和实践,师生读者自身也已深刻认识到适当的信息技能培训,是提高他们学习和工作的重要保障。新世纪,图书馆员不仅要处理好文献资源和信息素养教育,而且还必须处理好与信息素养有关的其他课题,如新的信息和教育技术的引入、阅读习惯的转变、教育理念的更新等,以进一步提升信息素养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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