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半负面案例比较法的原则,合格的半负面案例需要拥有相似初始条件、相似机制、不同结果的正面案例和负面案例,而北约与华约都符合了这些要求。
首先,从最终的结果来看,美苏两大联盟体系在向共同体的演变过程中有明显差异。在北约方面,自二战以来,该阵营一直维持团结,并成功转型为共同体。即便在冷战后失去共同敌人,北约也并没有如国际关系学者预测的那样分崩离析,[30]相反继续保持稳定。而反观华约阵营,即便在其联盟维持稳定的阶段,其构建共同体的相关努力也屡屡受挫,往往需要苏联通过强力直接干预才可维持稳定,并最终瓦解。北约和华约在转型结果上的差异使其符合半负面案例的比较条件。
图8-2 案例比较示意图
注:在A、B、C、D条件(控制条件)都相同情况下,唯有F条件(解释变量)不同箭头代表和解机制,虚线代表未完成的和解。(www.xing528.com)
其次,北约与华约有相似的初始条件。从联盟目标而言,两大阵营互以对方为目标,并且在实力对比上基本维持一致。此态势使得两大联盟都面临着强大的外部威胁,根据联盟理论,这样有利于联盟内的团结与和解;从联盟结构而言,两大联盟都是非对称的联盟,美国和苏联都在军事和经济实力上拥有了压倒其他国家的绝对优势。因此作为联盟主导国的美国和苏联都有实力和权威来推动联盟内的和解。两大联盟体系内都构建了相应的多边机制。美国先后建立了以北约为代表的军事联盟体系和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代表的经济制度。而在以苏联为主导的体系中,其先后在政治上建立共产党与工人党情报局,在军事上建立华约体系,同时在经济上建立经互会等组织,也试图在其阵营内部建章立制,从而有效地规范联盟内部互动。
再次,在两大联盟中都有和解的诉求和尝试。北约和华约两大联盟内部都存在成员国之间的历史恩怨。在北约内,美国与联邦德国,以及联邦德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冲突是此联盟必须面对的重大历史恩怨,华约也存在很多需要和解处理的历史包袱。故而两大联盟内部都将内部的和解和团结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北约方面的跨大西洋联盟倡议和华约方面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都体现了双方政治精英对于内部团结与和解的追求。
最后,在和解机制的调控因素上,两大联盟体系则呈现了差异性,在本章提出的变量国内管理体制上,冷战时期,北约内部大多采取了选举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而华约阵营采取了集中制度和计划经济制度,这使得北约的制度更具备有限边界、竞争轮替和开放交流的特点,而华约同盟内部中则缺乏这些因素,本章的案例主要分析这一差异对北约和华约的内部和解机制的影响。
表8-4 北约与华约联盟内和解的初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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