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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营养缺乏的干预方法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个体的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婴幼儿应在鉴别及治疗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给予积极的营养支持,而使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儿童的生长恢复正常。对于存在口腔功能异常的婴幼儿也应积极干预。年龄小、营养缺乏严重、营养干预效果差,则间隔时间需缩短。

婴幼儿营养缺乏的干预方法

对于某一地区的群体儿童营养缺乏的干预需要通过营养教育和宣传,在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得到真正的改善。对于个体的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婴幼儿应在鉴别及治疗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给予积极的营养支持,而使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儿童的生长恢复正常。

1.治疗原发疾病

积极治疗原发疾病是营养干预的基础。部分轻中度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婴幼儿的原发疾病不易鉴别,需要在治疗过程中持续观察鉴别。

2.严重营养缺乏

严重营养缺乏,即为传统的“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可危及生命,需要按危重症处理。严重急性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儿童大多严重消瘦、食欲低下,且多伴有严重的原发疾病或感染等,身体极度虚弱、抵抗力低下,有多器官功能异常或紊乱,以及多种严重的并发症。因此,在治疗初期应积极处理感染、低血糖、心力衰竭等并发症,纠正脱水、电解质紊乱,以及纠正严重贫血、微量营养素缺乏等,并同时进行积极的膳食治疗,必要时采用肠外营养予以支持。

3.轻中度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

轻中度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婴幼儿可以通过改善膳食以及肠内营养补充剂增加其能量和蛋白质等营养素的摄入,从而纠正营养缺乏。

建议按以下步骤计算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婴幼儿的能量需要量:第一步,治疗初期,维持现有体重,即通过食物所获得的能量至少应达到现有体重的能量需要量;第二步,治疗中期,逐渐增加能量摄入,达到按身长(高)体重P50的能量需要量;第三步,恢复期,能量摄入应达到按年龄体重P50的能量需要量。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儿童需要同时补充能量和蛋白质等,按照WHO推荐,蛋白质/能量比(PE%)达到8.9~11.5才可促进儿童瘦体质增加(见表18-5)。

表18-5 WHO推荐儿童体重增长所需能量和蛋白质及蛋白质/能量比(www.xing528.com)

在营养干预的具体实施中,对于6月龄以下婴儿,鼓励母乳喂养,可在母乳喂养的基础上使用母乳强化剂增加能量和蛋白质等营养素的供给;非母乳喂养的6月龄以下婴儿可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高能量特殊婴儿配方喂养。满6月龄婴儿在继续母乳喂养或选择合适的高能量特殊婴儿配方喂养的同时,须注意辅食的合理添加。同时,还应注意培养婴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以保证长期的营养摄入。对于存在口腔功能异常的婴幼儿也应积极干预。

轻中度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婴幼儿需要定期随访并监测体格生长指标。随访和监测体格生长指标的间隔时间可以从每周1次到2~3个月1次,主要生长指标包括年龄、营养缺乏程度以及营养干预效果。年龄小、营养缺乏严重、营养干预效果差,则间隔时间需缩短。6月龄以下婴儿至少每个月监测1次,6~24月龄婴幼儿至少每2个月监测1次。在随访过程中,除了监测体格生长情况,还须关注婴幼儿的认知行为发育、预防接种等。在干预过程中,婴幼儿体重增长应达到表18-6中列出的不同月龄婴幼儿体重增长中位数。)

表18-6 不同月龄婴儿体重增长中位数

轻中度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婴幼儿经积极营养干预后仍体重增长缓慢,应注意可能存在的器质性疾病、腹泻、结核、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等;同时应检查其喂养量是否达到目标喂养量。

当轻中度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婴幼儿的按身长(高)体重达到P10,且在间隔一个月以上的两次体格生长指标测量中均显示体重增长满意,则表明治疗成功。但仍需要定期随访4~9个月,以防再次发生营养缺乏。

轻中度营养缺乏或生长不良婴幼儿可能在短期内恢复,但也可能需要长期干预才能恢复。因此,需要根据个体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干预,需要儿科专科医生、儿保医生、发育行为医生等的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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