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泛娱乐化与IP产业
IP最原初的概念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2015年后,IP概念出现了明显的语义泛化,同时出现广义与狭义之分。在广义上,IP指的是有开发价值的、可发展衍生产品或者产业的项目,比如,电影、电视剧、游戏、小说和动漫,可以是版权、一个品牌、一件艺术品,也可以是一个人、一句话、一个概念。从狭义来说,IP指的是那些被广大读者熟知的、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网络文学作品,这也是当前我国影视行业改编的主要对象。当下,IP已变成了大众熟悉的一种商业概念,IP开发、运营的前提是规模庞大而忠实的粉丝群体以及内容创意。
在泛娱乐时代,IP作为泛娱乐的核心,迅速受到相关行业关注,并逐渐形成漫画、动画、游戏、影视和周边衍生品等IP全产业生态系统。当前,网络文学改编成影视剧,IP全产业链中最热的一环,形成了以开发影视IP为核心和起点,进而开发手游、网游、动漫、电影和舞台剧IP等的运作模式。该模式既是当前影视行业环境特点的集中表现,又预示着我国影视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IP电影(www.xing528.com)
IP电影是指将原有的版权,可能是图书、话剧、漫画、音乐,甚至是个人形象改编成电影。近年来IP电影的概念越发受到重视,国内导演也将IP电影搬上了大银幕。
IP电影的出现并不是突如其来的,纵观电影的发展历史,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一直存在,只是早期的电影人并没有将改编电影冠以“IP电影”。如果详述“IP电影”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0年之前的小说改编电影,大多选自知名作家,由著名导演拍摄,由于当时的电影产量小,电影人数量有限,电影成本较高,因此知名文学作品成为最适合改编成电影剧本的来源之一。也正因原作品的文学价值较高,因而都会交由功力深厚的导演进行操刀拍摄,能够很好地还原作品的原意。第二阶段:2000年至2014年是IP电影的一个积淀期,此阶段的IP电影相对混杂,有名家之作改编的电影,也有根据网络文学以及豆瓣博客等网文改编之作。比如2010年根据艾米同名网络小说改编的《山楂树之恋》;2011年根据鲍鲸鲸网文《失恋33天》改编的同名电影;2013年赵薇处女作根据辛夷坞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票房突破7亿成为当时的佳作。第三阶段:2014年至今,IP电影之说一出现,“网络文学”成为IP电影剧本改编的主要灵感来源,各大影视公司大量开发网络文学,起点中文网、晋江文学、红袖等排名靠前的作品影视版权被抢购一空,涌现大量类似《鬼吹灯》《盗墓笔记》《三体》等现象级的超级IP,原创剧本比重下降,IP电影占据国产影片的半壁江山。此阶段还涌现出许多电影,比如《左耳》《匆匆那年》《何以笙箫默》《小时代》《寻龙诀》《同桌的你》等,但是影片质量参差不齐,IP开发周期缩短。
伴随“泛娱乐”概念的出现,各大娱乐公司开始以“IP”为核心进行文化产业的全方面布局。“IP电影”作为其中最重要的环节,也在泛娱乐化的市场中集中涌现。“IP电影”一直存在,未来也不会褪去。关键在于,在“泛娱乐”的发展进程中,电影工作者就是先驱者,要去思考如何突破原有的禁锢,将“IP”与“电影”相融合。电影不再是承载“IP”噱头的载体,每部电影都是自己的“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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