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缮制保险单
业务内勤接到投保单及其附表以后,根据核保人员签署的意见,即可开展缮制保险单工作。保险单原则上应由计算机出具,暂无计算机设备而只能由手工出具的营销单位,必须得到上级公司的书面同意。
(1)计算机制单的,将投保单有关内容输入保险单对应栏目内,同时在保险单“被保险人”和 “厂牌型号”栏内登录统一规定的代码,并打印保险单一式三联,计算机出单后不得在保单上涂改,否则无效。若有误差则应重新出单。
(2)手工填写的保险单,必须是保监会统一监制的保险单,保险单上的印制流水号码即为保险单号码。将投保单的有关内容填写在保险单对应栏内,要求字迹清晰、单面整洁。如有涂改,涂改处必须有制单人签章,但涂改三处以上的保单,应作废重新出单。所有手工单出单后必须在计算机上补录。
制单完毕后,制单人应在 “制单”处签章,并将保单号码转录在投保单及其附表上的 “保险单号码”栏内。
(3)缮制保险单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双方协商并在投保单上填写的特别约定内容,应完整地载明到保险单对应栏目内,如果核保有新的意见,应根据核保意见修改或增加。
②特约条款和附加条款应印在或加贴在保险单正本背面,加贴的条款应加盖骑缝章。应注意,责任免除、保险人义务和免赔等规定的印刷字体,应该与其他内容的字体不同。以提醒被保险人注意阅读。
(4)保险单缮制完毕后,制单人应将保险单、投保单及附表一起送复核人员复核。
(二)复核保险单
复核人员接到保险单、投保单及其附表后,应认真对照复核。复核无误后,复核人员在保险单 “复核”处签单。
(三)收取保险费
收费人员经复核保险单无误以后,向投保人核收保险费,并在保险单 “会计”处和保险费收据的 “收款人”处签章,在保险费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只有被保险人按照约定交纳了保险费,该保险单才能产生效力。
(四)签发保险单证(https://www.xing528.com)
汽车保险合同实行一车一单 (保险单)和一车一证 (保险证)制度。
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业务人员必须在保险单上注明公司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加盖保险公司业务专用章。根据保险单填写 “汽车保险证”并加盖业务专用章,所填写内容应与保险单有关内容一致,险种一栏填写总险种代码,电话应填写公司报案电话,所填内容不得涂改。
签发单证时,交由被保险人受执保存的单证有保险单正本、保险费收据 (保护留存联)、汽车保险证。
对已经同时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的投保人,还应签发事故伤员抢修费用担保卡,并做好登记。
(五)保险单证的补录
手工出具的汽车保险单、提车暂保单和其他定额保险单,必须按照所填内容录入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数据库中,补录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补录时间不能超过出单后的第十个工作日。
单证补录必须由专人负责完成,由专人审核,业务内勤和经办人不能自行补录。
(六)保险单证的清分与归档
对于投保单及其附表、保险单及其附表、保险费收据、保险证,应由业务人员清理归类。
投保单的附表要加贴在投保单的背面,保险单及其附表需要加盖骑缝章。清分时,应该按照以下送达的部门清分。
(1)财务部门留有的单证:保险费收据 (会计留存联)、保险单副本。
(2)业务部门留存的单证: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及其附表、保险费收据 (会计留存联)。
留存业务部门的单证,应由专人保管并及时整理、整订、归档。每套承保单包括保险费收据、保险单副本、投保单及其附表、其他材料,按照保险单 (包括作废的保险单)流水号码顺序装订成册,并在规定时间内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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