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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核实,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二)注意事项1.无权益者不赔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被保险机动车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汽车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一)索赔手续

1.时间

要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在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否则保险公司可拒赔。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核实,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单证

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机动车停驶手续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二)注意事项

1.无权益者不赔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被保险机动车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www.xing528.com)

2.被盗抢车辆受损应尽量修复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3.必须确保权益转让

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归还被保险人;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被保险机动车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4.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的情况: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机动车盗抢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 (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的,部分损失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 (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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