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三者险保的是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进行赔偿。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1.受害人
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
2.第三者
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之外的与事故相关的其他人员或者车辆。
3.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保险财产在遭受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雪灾、冰雹、泥石流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直接损毁的经济损失,保险人对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www.xing528.com)
(二)商业三者险与交强险的关系
(1)商业三者险是交强险的一种补充。也就是说,当事故发生后,第三者的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之后,余下的部分可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
(2)商业三者险没有交强险对各种责任赔偿限额划分得那么详细,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如果在发生事故后交强险不够赔付,不管是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不足部分都可以使用商业三者险进行相应的赔付。
(三)商业三者险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一般来说,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公司有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等保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选择确定,但必须在规定的保额范围内。100万元以上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 000万元。三者险的保额是每次事故赔给受害人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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