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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基本内容解析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机动车保险条款的组成1.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机动车的界定对于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机动车的界定,每家保险公司略有区别。2.机动车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由总则、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释义等部分组成。(二)机动车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保险合同自然终止。

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基本内容解析

(一)机动车保险条款的组成

1.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机动车的界定

对于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机动车的界定,每家保险公司略有区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指出:“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 《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费率》中指出:“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 《神行机动车保险条款》将机动车界定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的轮式车辆,不含摩托车和拖拉机。”由此看来,A款对于机动车的界定最为宽泛,适用也最广。

2.机动车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

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由总则、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释义等部分组成。(www.xing528.com)

从法律效力来看,特约条款高于附加险条款,附加险条款高于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除保险条款另有规定外,通用条款的规定及释义适用于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

(二)机动车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投保人保险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保险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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