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语义学视角观察构成要件分型问题,得出的结论也是很有意思的。一般来说,共同义素传达的是上位构成要件,区别义素加上共同义素传达的则是下位构成要件,它们之间会形成语义场。这在刑法文本中,可以找到很多实例。我们以第三章中涉及的武器、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凶器、械等一组构成要件为例予以说明。
第一,器具是一个共同义素,也是上位概念。凶器是器具,犯罪工具也是器具。械,也是器具。所以,凶器、犯罪工具、械,都是器具,形成了器具的语义场。
第二,语义场中,之所以各个概念文字的表达不同,是因为其区别义素不同。犯罪工具,就是犯罪用的器具。劳动工具,就是劳动用的器具。学习用具,就是学习用的器具。凶器,就是行凶用的器具。[37]厨具,是做饭菜的用具。[38]衡器,是称重量的器具。[39]武器,是直接用于杀伤敌人有生力量和破坏敌方作战设施的器械、装置等。[40]道具,是演出或摄制影视片时表演用的器物。[41]自然,魔术道具、影视道具、话剧道具、歌唱道具、朗诵道具等,都具有“道具”这个共同义素。
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76条:“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妊娠控制;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所以,简单地说,医疗器械就是医疗用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www.xing528.com)
第三,分型的本质,是将共同义素传达的概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只要分类是科学的、周延的,那么,共同义素就会涵摄这些“区别义素加上共同义素”传达的多个概念。它们构成的语义场,同时也是上下位构成要件的关系。
第四,凶器是对人使用的,所以,凶器是犯罪工具的一类而已。犯罪工具,包括对人使用的犯罪工具和对人之外的事物使用的犯罪工具。例如,驾驶汽车抢劫,汽车作为交通工具来使用,就不是凶器,而是凶器之外的犯罪工具。而如果作为撞人的工具,汽车就是凶器了。
第五,持械的“械”,可能是凶器,也可能是对人之外的事物使用的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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