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借用与外延泛化是当前现代汉语的典型语言现象。所谓概念借用,指的是借用某个语言外壳(能指)来指称另外的所指,也就是词汇借用、语词借用、词语借用。词语借用当然会使得该语言外壳(能指)具有了更大的外延,其原有外延逐渐扩张和泛化,而外延逐渐扩张和泛化之后,反过来也必然颠覆该语言外壳(能指)自身的生存,必然消解该语言外壳(能指)。这个过程在一般情况下可能是非常漫长的,是语言与事物之间的拉锯战,但是在信息传播速度极快的特定历史时期,也可能非常迅速就完成了。
(一)概念借用的现象
例如“海关”一词,不仅可以指称有海的关卡,没有海的关卡也是称为“海关”的(内陆海关)。所以,“海关”就是“对出入国境的一切商品和物品进行监督、检查并照章征收关税的国家机关”[1]。从它的词典义丝毫看不到任何与“海”有关的因子,那么,以“海关”指称的事物其实是“关津”或者“关”。普通中国人最常见到的海关不是在沿海城市,而是在机场的国际入口、出境口。这里无意再去追问“海关”一词合不合理或者要不要废除,因为它已经是一个规范的现代汉语语词了。
“老师”一词,不仅可以指称真正的老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现在还广泛运用在没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身上,诸如电视节目的嘉宾、评审,各行业的先进者,实习单位指导实习生的业务人员,受人尊敬的老艺人,等等。“老师”一词已经不再仅仅用于学校和教育,而是进入社会生活中的诸多领域。这是词典就已经明确指出和认可的——“对教师的尊称,泛指传授文化、技术的人或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2]。
“资源”一词,本来指的是自然资源,如野生动植物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可是现实中已经广泛使用的“人力资源”“劳动力资源”等,把自然资源以外的市场要素也称为资源了,这也是概念借用和外延泛化的结果。
朋友圈中的“朋友”,除了原本意义的朋友,已经囊括了亲属、情人、商业伙伴、买家卖家、上级下级、师长、学生、师父徒弟等无所不包的各种人等。严格说来,这不是“朋友圈”,而是“人际交往的圈子”。
“丁字裤”一词,因为它没有裤腿,只有裤腰和裤裆,所以严格说来,“丁字裤”不符合裤子的定义——“穿在腰部以下的衣服,有裤腰、裤裆和两条裤腿”[3],“丁字裤”实际并不是裤子,“丁字裤”是裤子这个词语外延泛化的结果。除非今后把裤子的定义改了(去掉裤腿这个要素)——只要有裤腰和裤裆的就是裤子——“丁字裤”才属于裤子。
电子警察不是构成要件的警察、不是实质意义上的警察,电子警察是警察这一词语外延泛化的结果,它侵入了“电子执勤设备”的领域。
电子烟(这里指的是没有任何烟雾散发的设备或者电器)这一词语也不是实质意义上的烟草,它侵入了“烟草”或者“烟草制品”的指称范围。
泊车或者泊位(指的是停车位),原本是粤方言的说法,现代汉语把它收入词典后,使得“泊”的外延从船的靠岸发展到还可以指称车辆的停放。
“枷锁”一词,已经不仅指物质上的桎梏、锁链,也已经广泛用于指称精神上的桎梏、锁链、束缚、约束等。
“狩猎”一词,除了用于陆生动物,也已经用于水生动物乃至水生植物,如《舌尖上的中国》第二季“脚步”中的“海洋,人类最后的狩猎场”。
“牧场”一词,本义是放牧牲畜的草地。[4]现在官方也开始使用“海洋牧场”一词,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等。
“产品”一词,“产品”不仅指的是制造业产出的实物物品如手机、饮料、服装、汽车,也开始用于旅游业、金融业、文化娱乐业等之中的具体营销项目、旅游线路、金融合约,如“上海海昌海洋公园的产品与迪士尼错位竞争并驾齐驱”[5]等。与“产品”密切相关的就是“生产”,生产,原本是一个规范的构成要件,字面意思是确定的,即“人们使用工具来创造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6]。但是现在不再仅仅用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也开始用于文化、传播、影视、网络服务等第三产业涉及的各种领域,如“内容生产”“知识生产”“影视生产”。这就是“生产”一词外延泛化所致。显然,“内容生产”“知识生产”等行为是不可能引起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所指的公共危险的,那么,“内容生产”“知识生产”也就不应该解释为刑法构成要件中的“生产”。
“官方”一词,本义是指政府方面。[7]但是,目前已经广泛适用于诸如“官方网站”(官网)、“官方宣传”(官宣)等场合,而“官方网站”(官网)未必就是政府的网站,企事业单位甚至个人都在使用。
“竞技”一词,词典的意思是体育竞赛。[8]所指很明确,并无其他义项。而现在实际使用中,已经出现了电子竞技、游戏竞技、机器人竞技等新词,大大扩张了竞技的外延。(www.xing528.com)
“主播”一词,词典义指的是“担任主要播音任务的人”[9]。众所周知,当前“主播”一词的真实含义已经被现实彻底搞坏了,原有的播音员、主持人塑造出来的严肃、权威、可信的正面形象,变成了各类“主播”娱乐、色情、游乐、金钱交易的负面形象。本来是归口宣传新闻传播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的“主播”,现在渐渐成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的“主播”。笔者认为,在网络娱乐业中,应该禁止使用“主播”一词,以免玷污、篡改“主播”一词的真实含义,而应该使用“网络娱乐业真人表演者”“网络娱乐业真人聊天者”“网络直播从业者”“网络直播表演者”“网络直播聊天者”等正规、准确的用语。
“原味”一词,本来只用于食品,现在已经用在了“原味内衣”“原味戏服”等场合,低俗不堪暂且不论,把本来用于营养健康领域、饮食领域的“原味”用在了肮脏不卫生的服装上,这种“通感”和词语的外延泛化本身就是社会堕落的征表。
“流氓”一词。《说文》:氓,民也。流氓,本义是流民的意思。后来成为我国犯罪学、治安学、公安学、刑法学(某个时期)等的术语和概念,原指无业游民,后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指调戏妇女等恶劣行为。[10]流氓的词典义有两个,一个是原指无业游民,后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一个是指调戏妇女等恶劣行为。[11]现在已经用在了计算机和手机等的软件领域,用来指称某类恶意程序、恶意软件等,如流氓APP,流氓软件。以及用于汽车装置上,如流氓钩,流氓灯光,流氓装置,等等。还有,就是专利领域的所谓专利流氓[12],专利流氓是指那些本身并不制造专利产品或者提供专利服务,而是从其他公司、研究机构或个人发明者手上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然后专门通过专利诉讼赚取巨额利润的专业公司或团体。起源于1993年的美国,最早是用来形容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的公司,这样的专利公司往往具有很强的寄生味道。这些显然这是词汇的借用,借用使得流氓一词的外延扩张到了其他领域。不仅可以指称人,还可以指称人之外的事物。
“内鬼”一词,词典义有两个,一是指暗藏在内部,为敌对势力或竞争对手提供情报的人;一是指自行或勾结外人盗窃本单位财物的人。[13]而众所周知,当前的扫黑除恶中,使用“内鬼”一词往往指的是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进行包庇纵容的“保护伞”。这并非符合词典义的第一个义项,而是对这一义项的大大突破。因为违法犯罪分子并不属于敌对势力或竞争对手,借用“内鬼”一词,大大扩张了该词语的外延。其实,可以尝试使用“内奸”一词来指称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进行包庇纵容的“保护伞”。但需要注意,“内奸”一词的词典义指的是暗藏在内部搞破坏活动的敌对分子[14],要指称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进行包庇纵容的“保护伞”,仍然需要改变词典义。
概念借用不仅出现在文学作品、新闻作品、影视台词之中,也已经广泛出现于学术领域,对不同学科产生不同的影响。至少,这对讲究严格的逻辑推理的法学、刑法学来说,未必是好事情。特别是在当前社会和当代中国,话语的主流显然并非是法律语言,而是官方新闻语言(权威发布)、网络语言、生活语言等体系,各种非法律语言体系对法律语言的影响远远大于法律语言对非法律语言的影响,保持法律语言的自身独立、摆脱非法律语言对法律语言的不良影响是很有必要的。即便是法律语言,也仍广泛存在着对上述语言体系的遵从、照搬。[15]除了前文列举的那些例子外,像常见的,把坦克说成战车,把扫黑除恶说成人民战争,这样的中国式的话语习惯,难免不会对法律语言产生一定的干扰。习惯成自然,如果人们逐渐习惯于这样使用话语,这样使用汉语,时间一长,还真的可能有越来越多的人以为坦克是一种“车辆”,以为扫黑除恶是一场“战争”,其实,这种中国式的新闻用语的利与弊都是很明显的。车辆、车,是轮式的。战争,是对敌人的,是武装冲突、武装对峙。这两个例子涉及刑法构成要件中的机动车、汽车、战时、战场、敌人、军事行动地区等。
(二)概念借用的效应——外延泛化
概念借用必然导致词汇的外延逐渐泛化和扩张。这对学术推理产生极大麻烦。所以,一个学术术语内涵、外延的厘定是一个伴随学科发展始终的过程。例如“边防”或者“边防学”,就面临军事学和公安学两大学科的共同厘定。即便仅从军事学角度进行内涵、外延的厘定,也不是简单的事情。例如,有研究者认为,“边防”是“在边境地区进行的防卫和管理活动的统称”。有的研究者则扩大其外延,将其定义为“在陆、海、空的边缘地带实施的防卫、管理和建设活动的总称”。[16]
再如宪法学中的“市”,包括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较大的市等不同外延,于是就出现了“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市”这种令人不解的表述,而实际上,前一个指的是地级市,后一个指的是县级市。
“学院”一词,分别指的是大学学校层面的学院和大学内部二级单位层面的学院,于是现在也能经常看到某某学院中的某某学院。
“教师”一词,至少有两个外延。教师,指的是担任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17]这是狭义的,也是标准的解释。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教师,指的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其外延已经大于词典义的外延。该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也就是说,狭义的、词典义的教师,指的是教学人员。而广义的、《教师法》中的教师,除了教学人员,还包括行政、后勤、教辅等教育人员,实际上指的是所有的教育工作者。广义的、《教师法》中的教师,是教育工作者的同义语。
“司法”一词,外延也不确定。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中的“司法”,其实使用不准确。司法、司法局、司法机关、司法工作人员中的司法,含义不同。众所周知,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都不是“司法”的机关。可见,司法一词具有很广泛的外延。
“出租”一词,外延也不确定。据报道,春节期间,有“95后”女生出租自己当别人的女友,每天1000元,允许部分亲昵行为。[18]笔者以为,这里的出租是借用了住房的出租、物品的出租,其实质不是出租,不是合法的服务,而是卖淫或者变相卖淫。因为报道中,1000元包括了部分亲昵行为在内,显然是对人身的交易。这样的概念借用,虽然受众都理解,却显然是对“出租”一词的不尊重和滥用,这当然会导致“出租”一词的外延从本来的意义泛化到人身领域,这是超过客观文义的借用,是不妥当的。出租,词典义为收取一定的代价,让别人暂时使用。[19]这显然指的是人之外的物品、器械、房屋、车船等。所以,也绝不能认为,这里的出租是广义的或者是最广义的。因为,凡是超过客观文义的使用,不能说是广义或者最广义,因为这已经突破了“文字的边界”,是该文字、词语所无法负载的。对于新闻报道、权威发布、部委发言人发言和答记者问等场合之中对汉语词汇的用法,不能不加鉴别地挪到、照搬到刑事司法推理和刑法解释中。[20]
国家安全这一概念外延的泛化,是一个各国都有的明显趋势,这是国家安全观变化的结果,也成为某些国家打压他国的新手法。2018年,我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提道:“我们注意到,美国商务部将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列入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方反对美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反对美实施单边制裁、干涉企业开展正常的国际贸易与合作。中方敦促美方采取措施,立即停止错误做法,便利和促进双方企业开展正常的贸易与合作,维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21]2019年5月16日,在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称:美方于本周三签署行政令,禁止美国企业使用对国家安全构成风险的企业所生产的电信设备。中方多次强调,“国家安全”概念不应该被滥用,不应该成为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希望有关国家尊重市场规则,为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2]2019年9月,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曾经批评美国“泛化国家安全概念”:一段时间以来,美方在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国家力量无端打压中国企业,这种行为既不光彩,也不道德。我们奉劝美方不要高估自己的造谣能力,也不要低估别人的判断能力。[23]众所周知,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基因安全等新提法已经不是新鲜的事情,这当然是观念变迁的结果,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原则可以上升为国家安全,这是新的国家安全观出现后的必然。但是,如果在刑法领域泛化这一概念的外延,则需要格外慎重。
外延泛化趋势和现象使得同一概念、术语、范畴出现了广义、中间义、狭义等多个外延,这反过来就改变了该概念、术语、范畴的内涵,缩小了内涵。笔者认为,这当然是完全对汉语秩序和汉语习惯的颠覆,也必将导致学术推理举步维艰。必须予以警惕、甄别、改变、废除,不能任其泛滥下去。概念、术语、范畴的使用变得随意、轻浮、边界难以界定,对于某些学科可能影响还不算大,但是对于刑法学、刑法解释却会带来巨大的冲击。
如果社会公众对于语词产生怀疑,进而对于使用语词的人产生怀疑,对于使用语词的人的任何言语、宣传、解释和论说都全面产生怀疑、不信任,社会的对立就不可避免,这是非常危险的。如果对于刑事判决的文本不信任,对于法官的言辞不信任,那么怎么可能产生对于法律的信仰,对于刑法的敬畏。怀疑语词,进而怀疑语词营造出的世界,怀疑一切“正常”的事物,这种危险的传递非常迅速。所以,应该斩断这个传播链条,高度重视不同语词导致的混乱现象,从语词本身的可信度、权威性开始,清除、废止、禁止刊登、刊发错误的语词、失当的语词、有害的语词,重建社会公众对语言的信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