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危险物质罪中的危险特性,法条明文规定的只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三种。既然危险废物中危险特性是五种,其外延大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三种“危险”。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危险物质”一般指的是构成要件中已经列明了的毒害性、放射性和传染病病原体三类。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危险物品”在国务院天津“8·12”爆炸案事故调查报告中,专门有一部分为“有关危险品术语解释”,其中涉及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危险货物、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五个概念,但是恰恰未涉及危险物质,在此引用作为参照。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和化合物以及混合物,无论其是天然的,还是人工合成的(摘自: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据美国化学文摘统计,全世界已有化学品多达700万种,其中已作为商品上市的有10万余种,经常使用的有7万多种,每年全世界新出现化学品1000多种。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摘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分类采用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分类方法。
危险物品: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门术语,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摘自:《安全生产法》)。(www.xing528.com)
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专门术语,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摘自: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具体以列入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为准,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具体以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铁运〔2009〕130号)》为准,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具体以列入《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附件一“各类引言和危险货物明细表”为准。我国危险货物的分类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的分类方法。危险货物根据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分为9大类:第1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专门术语,是指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具体以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为准。[49]
综上所述,化学品是涵摄力最大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的危险特性都是五种,但是危险化学品侧重于剧毒也就是毒性。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除了前述的五种,还涉及了第2类、第5类和第9类,这是运输业所特有的危险,例如超大体积的货物、易于滚落的货物,其本身并无危险,但是不易运输或者运输难度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显然只是危险化学品中的一部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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