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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义的局限性及其在刑法解释中的困境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词典义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词典义仅仅是划定一个进一步进行刑法解释的大致范围和基本语义界限,给出的义素较少,一般是不能直接拿来作为刑法解释结论而使用的。如黑社会,黑,词典义为:隐秘的;非法的。词典义的这个特点显然也是其优势,即客观文义的范围较为宽广,为各种解释留下回旋余地。霸,词典义是强横无理、仗势欺人的人。这说明,词典义的解释,不仅落后于现实生活和犯罪现象,也可能会滞后于刑法解释的成果。

词典义的局限性及其在刑法解释中的困境

词典义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一般而言,词典义还不能直接拿来作为构成要件的解释结果,还需要进一步得到厘定、阐释和补充,以符合案件实际和规范语义。

首先,词典义仅仅是划定一个进一步进行刑法解释的大致范围和基本语义界限,给出的义素较少,一般是不能直接拿来作为刑法解释结论而使用的。如黑社会,黑,词典义为:隐秘的;非法的。[21]那么,黑社会就是非法的社会、非法的组织。至于具体是怎样的非法,如何的非法,则需要解释者进一步去解释,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刑法〉修正案(八)》第294条规定的组织性、经济性、暴力性和控制性。词典义的这个特点显然也是其优势,即客观文义的范围较为宽广,为各种解释留下回旋余地。从义素角度来看,词典义的义素较少,而具体的刑法解释会增加义素,以缩小词典义的外延,更好地适用于刑事案件和犯罪现象。例如,刑法解释中的黑社会,是具有组织性、经济性、暴力性和控制性的非法的社会或非法的组织,增加了组织性、经济性、暴力性和控制性4个义素。笔者认为,解释者的解释,往往是在词典义的基础上增加义素的过程,简单地说,是把篇幅较短的、字数较少的词典的解释变为篇幅较长的、字数较多的刑法解释。(www.xing528.com)

其次,词典义往往落后于现实生活和犯罪现象,也可能会滞后于刑法解释。这是毋庸置疑的,新词的收录、新的义项的收录总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实际,总是要等到形成比较稳定和成熟的观念后,语言外壳才能相应产生。所以,如何连接新的犯罪现象与新的语言,是永恒的命题。如当前的扫黑除恶,出现的新词比较多,像黑恶霸痞四个字的连用。霸,词典义是强横无理、仗势欺人的人。[22]第294条修正前有“称霸一方”这一构成要件和罪状。痞,词典义是痞子,而痞子意思是无赖、流氓。[23]显然,问题回到了当年的口袋罪——流氓罪。这说明,词典义的解释,不仅落后于现实生活和犯罪现象,也可能会滞后于刑法解释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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