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衍生产品于20 世纪90年代初产生于美国银行业,是目前信用风险管理中最新的管理工具之一,也是国际金融市场金融创新的最新代表。根据国际互换和衍生产品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SDA)的定义,信用衍生产品(Credit Derivativers)是用来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与技术的统称,主要指以贷款或债券的信用状况为基础资产的衍生金融工具。它的价值是从其他资产,如债券、贷款或其他金融资产中衍生出来的。顾名思义,信用衍生产品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具体来说,信用衍生产品是指交易双方签订的一项金融性合约,该合约允许信用风险从其他风险中分离出来,并从交易的一方转移至另一方。目前,信用衍生产品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信用互换、信用期权、信用远期和信用联系票据等。因此,它实际上是在互换市场、期权市场和证券市场发展比较成熟的基础上开发出来的一种复合金融衍生产品,可以看作基础性的衍生产品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其实质是对传统金融衍生产品的再造,赋予其管理信用风险的新功能。
和其他金融工具一样,信用衍生产品是一种双边合同,目的在于转移、重组和转换信用风险。合同的双方利用信用衍生产品来增加(或减少)对某一经济实体的信用风险的承担。在这一合同中,签约的一方将经济实体的信用风险转移到另一方。通常,经济实体的风险通过它所发行的金融资产(如债券)得以实现。因此,签约的双方是合同中信用风险活动的主体,经济实体是信用风险的载体,经济实体发行的金融资产则是信用风险载体的媒介。这样的经济实体既可以是一家公司或一国政府,也可以是多个经济实体的组合。通常,这一实体是独立于签约双方的第三方实体。在信用衍生产品市场上,信用风险的载体被称为参考实体(Reference Entity)。信用风险载体的媒介,即由参考实体发行的债券或举借的贷款则被称为参考债务(Reference Obligation)。
信用衍生产品的最基本形式是信用违约互换。它的出现是当时金融市场的重大创新。信用违约互换最早是从公司债券中衍生出来的。信用违约互换把债券投资的两大要素——现金流和信用风险分离开来。一方面,和债券投资人一样,信用违约互换的投资人将承担信用违约互换参考实体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不同于债券投资人的是,他无须向交易对方支付等同于信用违约互换合同名义额(Notional Amount)的现金。从这个意义上讲,信用违约互换合同更像是一份保险单。不同的是,出具保险单的人承担的是信用风险,承保人保证在被担保的参考实体出现违约时,向投保人按平价(相当于信用违约互换名义额)购买信用违约互换的参考债务,由此向投保人支付因违约而损失的索赔金。(https://www.xing528.com)
在信用风险管理领域中,信用衍生产品与某些传统银行产品(如备用信用证、联合贷款、债券保险及贷款担保)相比,其独特之处在于它可以使信用风险独立出来,并在市场中进行买卖,显著增强了信用风险的流动性,从而受到广大投资者尤其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热烈欢迎。因此,自20 世纪90年代以来,信用衍生产品市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利用信用衍生产品进行信用风险对冲的新型管理手段也开始走到了风险管理的最前沿。许多研究者认为,信用衍生产品的发展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管理领域和银行业的重大变革,进而对资本市场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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