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法官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紧修改完善法官法,加强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使修改后的法官法,符合司法规律,体现时代精神,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官法修改研究工作,2015年8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法官法所涉重点问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为充分体现本轮司法改革成果,修改内容既包括总则、重要制度,也涉及框架结构和具体规定。修改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努力体现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使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用法律制度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二是准确把握法官法的调整范围,妥善处理与人民法院组织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的关系。三是对一些实践不够、尚未形成共识的问题,只作原则性规定或者暂不作规定。(www.xing528.com)
最高人民法院在修改法官法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专门成立法官法修改研究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官法修改工作,逐个研究修法重要问题。二是分类别、分层次开展一系列调研工作。两年来我院深入调研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等各方意见。三是组织翻译14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官法和法院组织法资料,在立足我国国情和司法现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借鉴域外法治成果,探寻司法规律,锐意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四是广泛征求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等部门和研究机构等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五是与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多次沟通协商,对草案规定的内容达成共识。2017年5月19日、6月15日和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分别召开会议,认真讨论了法官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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