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康有为认为,缠脚是残害妇女的做法。可是,康有为毫不动摇,坚持不给大女儿缠脚,也不给二女儿缠脚。他们共同创立了一个从来没有过的团体——“不缠脚会”。这个会的章程规定:凡是入会的人,都不替自己家里的妇女缠脚;已经缠了脚的妇女,如果自愿放脚,那么,会员都去祝贺,还在不缠脚会里表扬。经过康有为的大力宣传和提倡,他的家乡参加不缠脚会的人一天天多起来。
康有为读了洋书以后,就开始向封建势力发动进攻了。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反对妇女缠脚。
妇女缠脚,是当时在中国流行的摧残妇女的封建规矩。在女孩子发育的时候,用长长的布把她们的脚给缠上,不让脚长大。结果,妇女都成了小脚女人。她们不但在缠脚的时候要受很大的痛苦,而且长大了走路、干活都很不方便。
康有为认为,缠脚是残害妇女的做法。它影响妇女的健康,束缚妇女的自由,妨碍了社会的进步,一定要革掉。于是他从自己家里做起,首先不给自己的大女儿缠脚。这件事很快就遭到守旧的人们的反对。
康有为的一些亲戚、同乡,带着惊奇的眼光,在背地里讽刺他说:“‘康有为’真的学起洋人来啦!连祖宗的规矩也不要了!”(www.xing528.com)
乡里的老年人,更是反对康有为这样做。有的老年人还摆出长辈的架势,强迫康有为的大女儿缠脚,压力还真不小呢。可是,康有为毫不动摇,坚持不给大女儿缠脚,也不给二女儿缠脚。
康有为的弟弟康广仁,也支持哥哥的做法,反对给妇女缠脚。
这时候,康有为家乡邻近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人叫区谔良。他去过美洲,思想比较开通,他家的妇女就不缠脚。康有为听说以后,赶忙去同区谔良商量。他们共同创立了一个从来没有过的团体——“不缠脚会”。这个会的章程规定:凡是入会的人,都不替自己家里的妇女缠脚;已经缠了脚的妇女,如果自愿放脚,那么,会员都去祝贺,还在不缠脚会里表扬。经过康有为的大力宣传和提倡,他的家乡参加不缠脚会的人一天天多起来。1895年以后,在广州、上海、天津、北京这些大城市里,都先后成立了不缠脚会。许多妇女不再受缠脚这种恶习的折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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