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通过传教组织群众,目的是要推翻清朝统治。为了扩大拜上帝活动的影响,1844年,他跟冯云山一起,到广西贵县传教。不久,洪秀全返回家乡。冯云山到紫荆山地区(广西桂平县)继续活动,他同当地的贫苦农民和煤炭工人一起生活,并且组织了“拜上帝会”。参加这个组织的人不断增多。1847年6月,洪秀全也来到了紫荆山,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成了拜上帝会的首领。
当时,广西象州地方,有一座庙,名叫甘王庙。庙里供着甘王神像。当地人说,这个神像非常灵,如果有人骂他,就会肚子疼,连庙里的管祭祀的人也怕他显灵,不敢在庙里住宿,早晚进庙点灯、烧香的时候,都是打着锣钹,来为自己壮胆。
据传说,这位甘王原先也是象州的居民,生前非常迷信风水。有一位风水先生替他找到一块好坟地,说是要用血葬,才能得到大福。于是这个狠心的家伙就杀了自己的母亲,葬在这块地里。他死了以后,人们说他成了神,所以非常怕他作怪。清朝的一些官吏,利用这一点,也把甘王说得活灵活现,以此来欺骗人民。(www.xing528.com)
洪秀全听说这事以后,气得火冒三丈。他发誓要打掉甘王的神像,叫大家不要相信妖魔。一天,他和冯云山、黄毅一起,手拿竹竿、棍棒,来到甘王庙。一进庙门,见那神像果然十分威严、凶恶。洪秀全走上前去,手拿棍棒,朝着甘王像就“劈里啪啦”地打起来。他一边打,嘴里一边历数甘王的罪状。冯云山和黄毅,一个上去折断了甘王像的手脚,一个上去撕破了甘王身上的龙袍,还挖了甘王的眼睛,拔了甘王的胡子……不一会儿,就把这个被人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神像打碎了。接着又砸了香炉和祭器。临走的时候,洪秀全提起笔来,在甘王庙的墙壁上题了这样一首待:题诗草檄斥甘妖,该灭该诛罪不饶。打死母亲干国法,欺瞒上帝犯天条。迷缠妇女雷当劈,害累人民火定烧。作速潜藏归地狱,腥身岂得挂龙袍。写罢,一甩胳膊,扬长而去。这消息很快就在老百姓当中传开了,大家都拍手称快;当地的官吏见拜上帝会人多势众,也不敢追问。从此,洪秀全的名声大振,又有许多贫苦百姓踊跃地加入了“拜上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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