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丧为人生大限,当人们执着于迷信时,就会求神拜佛、希图来生福禄双全,长生不老,但这些观念毕竟是虚无缥缈的事。任何人均无法超脱人生终限,不过向往富贵极乐、崇祖敬宗、光大门庭这又是人们普遍的心理状态。由于人们的信仰、观念、财富、权势,以及民族、地缘等条件的不同,人们在死后丧葬上也有各种习俗的差异。
丧事有奢侈与俭朴之别。葬时有大地阴阳之选,葬式是土木水火五行之法,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中国传统葬式多为土葬中的棺木葬。有钱人家据其身份地位,大搞排场把葬事看作为对死者的崇敬。对生者来说则是显示自己门庭以及尊祖重孝。
在辽金元时期,人们亦遵从上述的传统世俗行为。如近年在山西侯马等地发现的金代汉人墓葬,其墓穴颇似地下宫殿。又有一家为地主建造的砖墓,在四周壁上塑有墓主人和婢仆们的生活情景。又董氏兄弟建造的砖墓刻画、装饰颇为精巧华丽。其墓中四壁砌满雕画砖。北面墙壁雕有堂屋三间,明间设有脚花桌。桌上置牡丹盆花,桌旁坐着墓主人夫妇,两侧站立着一对侍童、侍女,北壁正中还砌有小戏台一座。戏台上有五名涂彩的杂剧砖俑,排成一列,正在作场演出。[39]看来,这对夫妇生前富有钱财、追求享乐,酷爱杂剧,并具有一定文化修养。这些富丽奢华的地主建筑正是汉族财主在世时生活的写照。
除汉人外,契丹、女真、蒙古诸族对丧葬也有自己独特的葬俗。
以契丹人来说,他们在早期“死不墓,以马车载尸入山,置于树巅。子孙死,父母旦夕哭;父母死则否,亦无丧期”。这是极简朴的天葬法,也是贱老重幼观念的反映。后来渐渐流行土葬和棺木葬。亡者在死丧后入殓,移置于深山中就算了事。[40]
契丹人多崇信巫祝。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据《辽史》卷50《礼志二》记载:契丹帝族死后由小殓到大殓入葬过程中的礼仪大致如下述:
天子新崩之夕,新皇帝约在四鼓终,天色未明之际,着白色丧服,率领群臣到灵柩前临哭,致奠,完毕后奉灵柩出殿门,安置在辒辌车上的素缛上,由巫者祝告,祓除不祥。天明,发车至祭所,先后致奠达五次,再由太巫祈禳,参加吊唁者各以次第致祭于灵柩前,称为“食羖之次”,然后以衣服、弓矢、鞍勒、图画、马驼、仪卫等所祭物品焚烧,灵车继续缓行至山陵所在。入葬毕,皇帝上哀册,致奠,东向再拜天地。次日天明,复举行初奠,升御容殿,授给皇族外戚及大臣遗物。又次日,举行再奠之礼,辞陵起驾回宫。葬仪前后凡三日。[41]辽代皇帝此种丧葬礼仪,已是采用汉制,但仍夹杂着契丹的部分遗俗。
契丹贵族也有以身殉葬的陈旧葬俗。如辽太祖死,葬于木叶山,述律后哀痛至极,欲以身殉。后经亲属百官极力劝说才未实行,但她仍挥刀斩断自己的右腕,置于太祖柩中。这种以腕代身的行为表示契丹初期仍有殉葬的遗存。
金代女真贵族仍有沿承契丹人殉遗风。他们的习俗是把死者生前所宠爱的奴婢以及所乘鞍马及日常用品,随身埋葬,对所有祭祀饮食之物用火焚烧,俗称“烧饭”。此“烧饭”之俗蒙古人亦沿袭。叶子奇《草木子》卷3《杂制》云:“元朝人死,致祭曰烧饭。其大祭则烧马。”看来元人“烧饭”之俗乃是契丹、女真习俗的遗传。[42]
以上所述主要是讲契丹贵族丧葬之俗,但契丹普通平民则十分俭朴。通常他们在父母死后三年,要收敛父母尸骨加以焚烧,并向鬼神祷祝。其辞云:“若我射猎时,使我多得猪、鹿。”这是相信灵魂不灭,向已死父母祈求托福,使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多获得猎物的一种表现吧。后来火葬成为辽代社会主要丧葬形式。
女真人对人生看法是“贵壮贱老”。人到老年在田猎社会中被认为价值已逐渐丧失,于社会无用。他们对疾病的发生也缺乏正确认识,不像汉族那样采取医药治疗。他们尚巫祝,有病时则请巫者祈祷、祓除不祥,又宰杀牛羊猪狗以禳灾消祸,所用牲畜毫不痛惜。贫穷之家甚至有出卖子女,买来牛羊祭祷,或者用车载病人到深山大谷中以避灾祸。其人一旦死亡,家属和近亲则痛哭流涕,大声高叫,且会以刀面,血泪齐下,称为“送血泪”,以此表示哀痛。至于富贵者则杀所乘马匹以祭。
女真人死后直接以尸体入土埋葬,而不是行汉人的棺木葬,故通常无棺柩。又女真人死后亦有用火葬。《三朝北盟会编》载宋使臣陈过庭出使金廷得病身亡,金人即以“北俗焚之”。其随从卒役痛哭不已,自割股肉投于火中,曰:“此肉与公同焚”,以表悲哀。这是行火化之俗,也是杀殉中一种变型。[43]
此外,女真人且有一种夺尸之俗。如太祖祖先完颜部长石鲁死于行途中,其尸为乌林答部抢走。完颜部人获讯后,发动族人前去抢回,但未到家,又被加古部夺去。[44] 这种夺尸之俗当是部族间寻仇的一种报复行为,也有一说是指部落间为表示自己部落强大、以抢尸方式用以威慑他部以取得他部拥护的一种习俗。(www.xing528.com)
契丹富贵人家的葬俗随葬品颇多。辽穆宗时期一个贵族的墓葬中便发现有大量随葬物品。其中有精美的金银器、玛瑙器、丝绣织品、服饰和大批成组的马具与盔甲、刀剑、矛镞等武器以及各类生活用具等。[45]
辽代契丹族还有一种特殊的葬俗,多用在贵族身上。其法是在死亡人身上穿着铜丝网络,和各式银铜面具,以及鎏金冠、铜底靴、铜胸牌等物。有的尸上自头到脚凡头、胸、背、左右臂、手、腿、足都缠上铜丝网络。铜面具外部鎏金,上额有丝织品帽额装饰,里边有丝织品衬垫,后部和下颚有丝织品带结。铜胸牌表面上还刻有佛教经文。铜靴底用薄铜片打制而成套在尸者足上,尸体东向陈列在石床或木床上。[46] 这种奇特尸葬即是在人死后用净化方法作“木乃伊”式处理后在尸体上再加富丽装饰。这种葬俗据文惟简《虏廷事实》记载,乃是契丹富贵人家死后,将尸体用刀剖开腹部、取出肠胃、洗涤干净,腹内充实以香药、盐、矾,然后以彩线缝合,又用尖苇筒刺皮肤,使体内的膏血一点一滴地从小孔中流出,俾使尸体收缩,然后以金银为面具,铜丝网络缠其手足,制作才算完成。又辽太宗耶律德光军行至河北栾城得病身死,“契丹人剖其尸、摘去肠胃、以盐沃之,载而北去。汉人目之为帝羓焉”[47]。即是上述方法的简化处理。又《辽史拾遗》卷3记载:宋末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辽贺正使耶律迪死于滑州。契丹人“倒悬其尸,出滓秽口鼻中,以笔管刺皮肤出血水,用白矾涂尸令瘦。但令支骨以归”。也是用这种防腐法处理。至于用“金银为面具,铜丝网络其手足”,这在辽人墓葬中屡有发现。[48]
与契丹、女真处地邻近的渤海人其葬式也是入土葬和棺木葬同时存在。初期他们不用葬具,保持着传统的“以身衬土”的遗俗。后来才采取棺木葬。其贵族墓室多用砖筑成,有碑刻壁画并埋有许多随葬品,这与汉族地主葬法基本无多大差别,所不同的是他们墓上建筑物仍保持着“冢上作屋”的特殊风貌。[49]
再说元代蒙古人葬法。
元代蒙古人葬俗前后期有所不同。前期常从事征战,若从军战死,即用马牛驮其尸以归,否则就倾其所有资财就地埋葬。若从军时有奴婢随从,奴婢能自驮其主尸以归乡土,则给以畜产作为赏赐。若由友人搬送回籍则死者之妻及畜产尽数归其所有。不过这种不尽如人意的奖励办法仅行于蒙古初期,到了元朝统治时期已不再多见了。[50]
元代丧葬不大讲究唐宋以来的礼法仪制。民俗所盛行注重形式,不仅在祭祀时铺张浪费,甚至不惜倾家荡产以追求声乐、器玩的侈盛,而对死者棺柩衣食等物则不甚讲求。又崇尚迷信、极喜欢做佛事。人死后,家属广招佛徒,作法念经,须经旬月作斋布施,而对于礼法中的缞麻哭踊这类则视为虚文。
祭仪之设对有财势的贵人是不难做到的,但做佛事则无论贫贱富贵,人人都要应付这种习俗,认为若不如此就有亏于祖宗。丧祭重佛事,这当与蒙古人上下崇信佛教有关。
元初蒙古人死后还保留着一种奇特的习俗。他们在亲人死后,不问父母子孙以及上下辈分,必将尸体搬出庐帐摆好,家中人不论长幼,依次对尸体各鞭打七下,又对着尸体发咒道:“汝今往矣,不可复入吾家。”这当是蒙古人素信鬼魂之说,害怕入屋作祟的观念反映。接着他们还用刀把尸体分割为手、足、肢体成三四段,又用刀剜搅尸腹肠胃,据称这是为了使魂魄不再滞恋在腹内不去。在洗涤之后再把水银和盐纳入尸腹,用线缝好。其刀断手足肢体部分一一叠好,再用马革包裹尸体放入棺中。此种葬法见之于《识余》卷1引《大义略叙》。
在元代蒙古帝后也有其特殊的丧葬礼俗。其法是:凡帝后有重病,猜度已无法治愈,便预先把病人移到宫帐之外为之特设的毡帐里,与生者隔离开来。若一旦死亡,立即行殡殓之礼,每日用羊两次、“烧饭”作祭,佛事要做七七四十九日,俗称“做七”。此礼记载于《元史·祭祀志》中。
蒙古皇帝入葬所用棺材系采用香楠木特制而成,在大木中间分剖为两大片,刳削如死者形状,长短广狭恰好能容纳尸体。入殓时,衣服用貂皮袄、皮帽,其他随身靴袜、系腰、盆、钵等物品俱用白粉皮制成。葬物有金壶瓶、盏、碗、楪、匙、箸等日常用具。入殓毕,用黄金三四条为箍,由上而下紧箍棺木,然后加油漆。出葬时,灵车用白毡青色缘边,以织锦“纳失失”制成帘幕,棺上覆盖棺衣也用“纳失失”笼罩。灵柩前行,用蒙古巫媪一人服新衣、骑白马,又牵着一匹以黄金装饰鞍辔的马,亦笼以“纳失失”,俗称之为“金灵马”。每日三次,用羊奠祭。至葬地深埋。棺材入土时,把预先开墓穴时所搬出的土方一一重复填没。余下土方则远运到其他地方。既葬之后,即用万马蹴平,到明年春草既生,则解禁、撤去护卫人员。此时,丛草已漫布平坡,其所葬陵墓究在何处,已是无法辨认了。至于送葬致祭官员,不逼近陵寝之地,系居停在五里之外,每日一次以所祭物品焚烧。致祭凡经三年,然后返程。[51]
元代蒙古帝王此种丧葬法早在成吉思汗时即已行之。成吉思汗在征讨西夏时,途中病死。其灵柩远道运送回漠北营葬,一路之上逢到行人即杀之灭口。灵柩入土后用万马践踏,使不可辨认,在远离葬地周围数十百里范围内布满军马驻守。周年之后草木丛生时,军队始解严。但此时已不知葬地究竟在何处了。[52] 故成吉思汗葬地只能略知其大概方位而已,其确切地点究竟在什么地方,迄今仍是一个永远揭不开的谜。今日内蒙成吉思汗陵寝,只是作为象征性的“衣冠冢”。其气魄宏伟只是后人的一种装置,以志纪念而已。
中国历代帝王送终之礼至秦始皇时可说是登峰造极、最为侈靡。聚穷天下财力以崇山陵所藏,甚至以后宫宫女殉葬。但坟土未干而国亡陵盗。其后如汉、唐、宋诸帝葬时埋藏宝物亦多。汉代所用葬费,自新帝即位之年起便以“上供”钱帛的一半以经营陵园。唐代前期帝王则在生前预作陵园。但多埋珍宝,当国家变乱蒙难之际,帝王陵墓多遭盗掘,以致形体暴露,财宝被掏尽,非但无益,而且有害。元代帝王这种特殊的丧葬法,无疑是蒙古人的特创,是汉唐以来所未见的。它不让人们知道确切的埋葬地点,严守秘密,恐怕是与为了安全,防范陵墓被盗有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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