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由于生产条件、生活习俗、地理环境的不同,民族服饰也各有特色。这是它们差异的一面。但服饰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也会随着社会交往的频繁展开而相互传播、相互仿效。这是它趋同的一面。就服饰的演进来看,不外有多重因素。一是为了生产与生活的方便,二是为了辨别尊卑贵贱的礼法需要。但这种端肃庄严的礼制服饰若与现实社会的生产、生活脱节,礼制也就成为虚文。如朝服、祭服之类,它只是在某个特殊场合,摆摆仪式的样子而已。三是受爱美的心理需要。服饰美观华丽,可以使人精神焕发、赏心悦目。爱美之心,人人皆有。由俭朴到华美,犹如水之奔流。服饰在演进过程中有出于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而加以干预或禁止,这种措施,在一时一地或能暂时取得实施上的效果,但时间一久,便不能持续发挥其作用。服饰发展的历史仍依照其内在的规律演进。
辽、金、元时期,契丹、女真、蒙古诸族由于长期居留汉地,广泛地与汉人杂居、接触交往,彼此交融年积月久,就逐渐改变了其原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由此,汉人衣饰及其习俗必然会熏染他们中的多数人,使他们逐渐地抛弃原有的、简朴的、传统的习俗,而改服汉人时尚的服饰。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汉人,或为了随俗、简便、新奇,或出于政治、社交需要,取媚于异族权贵的喜好而改服“胡服”,改用“胡妆”。此种状况,自北朝、隋唐以来不断发生过。在辽、金、元时代南、北各地先后都发生过异地习俗的交流。如辽人的服装在北宋末年便辗转流行于汴京百姓之间。宋徽宗大观四年(公元1110年)的一道诏文中便说道:“京城内近日有衣装杂以外裔形制之人,以戴毡笠子,着战袍,系番束带之类。开封府宜行禁止。”次年,徽宗再次下诏:“一应士庶于京城内不得辄戴毡笠子!”又《宋史·舆服志》与载徽宗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规定说:“敢为契丹服若毡笠、钧墩之类者,以违御笔论。”钧墩是妇女穿着的一种窄身袜裤,穿着起来便于行动,也能显示形体美;戴毡笠可遮阳光,避风雨尘沙;束腰带便于骑射和劳动操作。[24]因其有实际效用和需要,故被士庶人们所仿效。徽宗一再下令禁止,但又有多少效果呢?但从徽宗屡下禁令来看,恰恰是反映出北宋统治者对胡化情况的担忧和恐惧。在短短的七八年时间里,屡禁不止也说明衣饰无论胡汉,一旦成为时风习尚之后,很难用行政命令之类的手段实行禁止和纠正。
金代统治时期也出现了与上述相似的情况。由于大量女真人内迁到中原地区,因“以习胡俗”,汉人衣装亦有部分女真化。《揽辔录》作者甚至感慨地说:北方汉人“甚者衣装之类,其制甚为胡矣!自淮以北皆然”。可见其概。同时,女真人的服饰传布也影响到淮水以南乃至南宋的都城临安,服金人服饰靡然成风。《宋会要辑稿·兵》记载南宋初期军队中多有从北方南下的“归朝”、“归明”、“归正”人。他们大批地流亡到江淮以南地区,往往“承前不改胡服”,其流风所及且浸染到临安士庶百姓之中,以致“士庶服饰乱常”。南宋朝廷对此亦曾屡下禁令。如(孝宗)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朝廷“申禁异服异乐”,但效果甚微。到了淳熙年间(公元1174—1189年),有一位名叫袁说友的官僚大声疾呼地上疏说:“臣窃见今来都下一切衣冠服制习外国俗,官民士庶浸相效习,恬不知耻……紫袍紫衫,必欲为红赤紫色,谓之‘顺圣紫’,靴鞋常履必欲前尖后高,用皂草,谓之‘不到头’,巾制则辫发低髻为短统塌顶巾,棹则虽武夫力士皆插巾侧。”[25]
金人服饰流传到南方,以致惊动朝野人士力求取缔,禁止其流行,既说明自北宋以来,对混乱服饰的禁止无效,也说明这种服饰被人们竞相摹仿的生命力是很顽强的。
去朴求文是人心所向,由“皮毛以衣”,“辫发左衽”发展到“袭汉人衣冠”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契丹、女真、蒙古诸族都曾先后经历过上述情况,所不同的是时间上的快慢或接受的程度而已。辽代首先是在契丹族中担任南面官的官员中开始,服汉人之服饰,继之,民间亦逐渐流行起来。金代中原的女真人亦颇习汉人文明,摹仿着南人装饰。《金史》卷43《舆服志下》载世宗的诏文说:“初,女真人不得改为汉人姓及学南人装束,违者杖八十,编为永制。”[26]金世宗为了保持女真人淳朴作风,甚至以严刑严禁仿习南人装束,可是直到金章宗时仍未见止息。泰和七年(公元1207年)章宗复又下禁令:“女真人不得改为汉姓及学南人装束。”[27]事实上女真人改姓,服汉人服饰到世宗、章宗之世,犹如江河决堤,靡然成风了。
【注释】
[1]关于辽代冠服的相关考古资料概述,可参见宋德金、史金波:《中国风俗通史·辽金西夏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54—56页。
[2]《大义略叙》说:“固姑,圆高二尺余,竹篾为骨,销金红罗饰于外。”《草木子》亦说:“姑姑高圆二尺许,用红色罗盖,唐金步摇之遗制也。”
[3]元代西南少数民族如傣族贵人服装亦戴帽,帽顶上以金饰,四周缀以小金铃,行走时会发出叮当响声。
[4]关于金人衣着服饰的相关考古成果概述,可参见宋德金、史金波:《中国风俗通史·辽金西夏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297—299页。
[5]《大金国志》卷39《男女冠服》,又卷33《仪卫》。
[6]《通制条格》卷27,《草木子》卷3《杂制》云:“衣服贵者用浑金线为‘纳失失’,或腰线绣通神襕,然上下均可服,等威不甚辨也。”
[7]有关只孙服的记载各书所载颇多。元陶宗仪《辍耕录》卷30云:“只孙宴服者,贵臣见飨於天子则服之,今所赐绛衣是也。贯大珠以饰其肩背间膺,首服亦如之”。《元史·礼乐志》元正受朝贺条作“质孙”服。元亡,明太祖改为卫士仪仗之服。清褚人穫《坚瓠广集》卷4记只孙服云:“元亲王及功臣侍宴者,别赐冠衣,制饰如一,谓之只孙。……明高皇定鼎,令值驾校尉服之,仪从所服团花只孙是也。”又《霏雪录》载徐秋云《宫词》云:“红锦只孙团晚风”这是误释只孙为宫闱中织成的帷幛之类。据此则明人对只孙服的源流已不甚了解了。
[8]当时西方的传教士加宾尼对蒙古人男女袍服有详细记述。参见[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19—120页。
[9]为带具,古已有之。隋唐君臣及民间均为腰具,《新唐书·柳浑传》:“玉工为帝作带,误毁一。”䤩尾即带下鱼尾。《新唐书·车服志》:“景龙中,腰带垂头于下,名䤩尾,取顺下之义。”鞓,亦作䩠,即皮带。金人服制系酌采唐宋之制而成。
[10]《通制条格》卷27《杂令》“控鹤等服带”条。
[11]靴,一作鞾,见《释名·释衣服》。《隋书》卷7《礼仪志》:“惟褶服以靴。靴,胡履也,取便于可,施于戎服。”靴,即用皮革制成的长筒鞋。北人便于骑射所服。(www.xing528.com)
[12]元代后宫中多有自高丽进贡入宫的女子。高丽靴鞋的式样亦由此输入。
[13]《新唐书》卷219《北狄传》记载早期女真人“俗编发”,缀野豕牙,插雉尾为冠饰。
[14]见《大义略叙》。
[15]见《寰宇通志》卷69引《元一统志》。
[16]见《陔余丛考》卷31《簪花》。帽边插花,无论男女在唐代便有此俗。参见拙著《唐朝文化史》。
[17]《辽史》卷115《西夏传》称:西夏人“秃发、耳重环”。则重环是金、夏人同俗。
[18]朱彧《萍洲可谈》卷2载其先公北使辽国时,见辽人“车马来迓,毡车中有妇人,面涂深黄,谓之‘佛妆’”。这又是另一种奇形怪状的佛妆了。有关妇女涂黄事迹可参见《能改斋漫录》卷2《事始·佛妆》。又清褚人穫《坚瓠补集》卷3《匀面尚黄》。
[19]贾敬颜先生指出,所谓“佛妆”即与燕北女子以“括蒌涂面”的习俗实为一事,见所著《民族历史文化萃要》,吉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160页。又,赵刚等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的)《中国服装史》指出,所谓“黄色颜料”即蒌蒿(括蒌),其花淡黄色,可制为膏涂脸。
[20]见《辽史·與服志》。
[21]见《金史·舆服志》。
[22]见《金史·舆服志》。
[23]《金史》卷43《舆服志》下衣服通制。
[24]见宋人吴曾《能改斋漫录》卷13。
[25]《宋史》卷34《孝宗纪》,又见《历代名臣奏议》卷120。
[26]《金史》卷8《世宗纪》大定二十七年十二月条。
[27]《金史》卷12《章宗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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