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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理论实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南京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各类规章制度,为推进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大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高案件补贴标准,改善调解员办公条件。

人民调解理论实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1.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优化顶层设计,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健全完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信息收集、纠纷排查、分析研判、督促回访、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告知制度,做到矛盾纠纷不积压。积极适应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的需要,形成多角度衔接、多层面合作、多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推动建立与行业协会及社团组织的衔接配合机制,借助工、青、妇等社团组织的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的多方位融合。主动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工作相结合,全面融入矛盾纠纷网络化管理,明确集排查、核实、报送等为一体的工作责任。完善市、县(区)、镇(街)三级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准确研判人民调解工作形势任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近年来,南京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各类规章制度,为推进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范人民调解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提高案件补贴标准,改善调解员办公条件。通过政府买单的形式,根据实际需要普遍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从根本上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创新人民调解员队伍选聘方式,广泛征召志愿者,大力推行专门人员与志愿者合作的做法,积极鼓励退休的信访人员、威望高的居民加入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聘请知名专家教授对调解员讲授教育学伦理学社会学以及语言逻辑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提高调解员对做好新时期调解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充分挖掘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件、典型人物,讲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故事,让老百姓真心相信人民调解、有事选择人民调解,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良好氛围。(www.xing528.com)

3.提高工作保障水平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政府应当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应切实履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设立、管理人民调解员队伍等法定职责,努力建设服务型、实战型的人民调解指导机关,确保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常态化、实战化。根据《人民调解法》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将各类调解组织工作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用经费以及案件补贴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变软性规定为硬性措施,保证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谁主管谁指导,谁受益谁保障”的原则,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设立调解组织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为调委会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大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高案件补贴标准,改善调解员办公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升智慧调解水平。南京市自主开发的“人民调解小助手”APP,具有人口库信息共享、采集、查询、统计、分析和案件研判、督办、分流等功能,通过日常工作报表、法规库、案例库等模块,实现调解工作全程互联网化,并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智能分析,做好社会风险矛盾的动态智能感知、科学精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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