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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制度: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一步.2021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诉源治理下人民调解的价值,首先我们应该立足于我国当前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点工作安排上。[3]由此可见,在诉源治理下,人民调解制度作为非诉争议纠纷解决的办法之一会带来无形利益,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是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之一。

人民调解制度: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一步.2021

关于诉源治理下人民调解的价值,首先我们应该立足于我国当前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点工作安排上。诉源治理也就是要整合社会资源、各部门互相配合,使纠纷从源头上得以化解,即诉源治理下的矛盾纠纷化解不仅应从实质上化解矛盾,而且还要高效地去化解矛盾,这对我国当前的矛盾化解工作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1]

立足于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公民愿意选择通过诉讼手段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大量案件纷纷涌入法院,造成当前全国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以浦东新区法院为例,诉调案件一般维持在3 000件左右,而整个浦东法院的工作人员加起来不过几百人,法官超负荷工作已成常态。过度依赖法院诉讼途径来解决当事人的矛盾不仅给司法机关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而且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为了缓解法官的办案压力和减少司法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引入人民调解便显得十分必要。无论是自然人之间的纠纷,还是群体之间的矛盾纠纷,抑或是公司之间的商事纠纷都会给和谐社会埋下不稳定的因素。(www.xing528.com)

人民调解制度具有独特优势,除了体现在公平和效率两方面外,更体现在对中国矛盾纠纷的适应方面。[2]因此,人民调解既可以公正、高效地化解纠纷,也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现代化社会主义建设一直致力于追求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每个公民之间的平等性。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是司法权力救济的终局办法,但由于诉讼时间较长,往往会加深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而人民调解作为诉讼之外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温和、灵活、效率高的特点,并且在人民调解过程中可以较好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平等性,有助于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3]由此可见,在诉源治理下,人民调解制度作为非诉争议纠纷解决的办法之一会带来无形利益,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是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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