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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中心的意义与目标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将“矛调中心”建设成为“一门式”接待窗口。由对应职能部门进行调处化解,对涉及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疑难案件由司法所进行协调或报请分管领导安排调处化解。由司法所牵头,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居民区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进一步发挥在“街道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运行中的基础作用。

人民调解中心的意义与目标

将“矛调中心”建设成为“一门式”接待窗口。由对应职能部门进行调处化解,对涉及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疑难案件由司法所进行协调或报请分管领导安排调处化解。按照“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处理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的模式,依托社区居委会、辖区企业,健全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联调机制,及时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1)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由司法所牵头,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居民区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进一步发挥在“街道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运行中的基础作用。同时,积极发挥街道聘请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居民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调处化解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依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培育“老娘舅”“和事佬”等和谐力量,努力实现矛盾在源头化解、管理服务向末端延伸的目的。

(2)建立矛盾纠纷激化预防机制。在宜川路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领导下,充分发挥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部门职能作用,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案件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着力预防社会矛盾纠纷激化,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和社区矛盾纠纷反馈纠错机制,督促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的区域和部门(单位)调整工作措施,消除引起矛盾纠纷多发的因素。

(3)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完善覆盖各居民小区的大排查网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各居民小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前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排查。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登记、报告等制度,健全完善受理分流、首问责任、分析研判等制度。区别不同情况,坚持归口办理,实施分类分部门化解,立足部门负责调处化解,涉及多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由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司法所具体协调各相关部门联合化解。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化解难度大、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落实街道党政领导包案限期化解。(www.xing528.com)

(4)建立有效衔接配合机制。按照“衔接顺畅、配合得力、协调联动、优势互补”要求,加强相关部门参与、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流程,做到有机衔接、紧密配合,切实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能。

(5)形成职能部门责任机制。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要亲自督促、亲自协调、亲自处理。对领导包案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应亲自督促和检查。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受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成效列为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地调动主动维稳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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