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动性
“公调对接”机制的关键在于“联通对接、联动联调”。在大调解的同一架构下,建立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的调解格局,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大合力。[3]公安机关会同调处中心整合司法、城建、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资源,尝试健全“交调对接”“法调对接”等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在工作机制上,融矛盾纠纷排查、应急受理、调解处置于一体,形成预防、发现、受理、调处和化解的工作大体系。
2.实体性
“公调对接”机制的运作在于“实”。“实体运作、规范运作”是核心要素。浦东新区公安派出所一方面立足内部挖掘,在有限的条件下,腾出办公用房用于调解室建设;另一方面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综治、司法、财政等部门,配齐、配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目前,全区8个采取“派驻式”的派出所均解决了人民调解室办公用房,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便民利民设施。
3.权威性(www.xing528.com)
“公调对接”机制的权威在于“公”。“公信力强、权威性高”是“公调对接”机制的内在品质。“公调对接”通过将社会矛盾纠纷分流,实行综合调解与专业调解相结合,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与政策调解、依法调处、以德化解相结合,使矛盾得到公正化解,以公正赢得公信。
4.规范性
浦东新区公安机关立足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接警处警、先期处置、受理登记、证据采集、移送分流、跟踪督办、信息反馈等各环节作了具体规定,明确、细化了具体工作流程,设计制作了相关调解文书,确保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此外,还专门制定了《接访人员职责》《调解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和调解工作流程图,明确职责任务,接受群众监督。建立落实了“公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结合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部署,推动建立了矛盾纠纷流动排查、定期研判不安定因素稳控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公调对接”工作内涵,提升工作质效。在加强人民调解室日常管理的同时,会同司法部门,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人民调解工作责任制,积极采取措施,深入开展督导检查,严格实施考核奖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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