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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困境及解决途径研究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田丰韩学军高莎莎[1]摘要: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并实践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转移处理的“山西模式”。本文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山西模式”的做法为例,对该调解组织的历史及现实发展困境进行系统和实证研究,以研究成果推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步入更高水平的规范化运行轨道。

山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困境及解决途径研究

田丰 韩学军 高莎莎[1]

摘 要: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并实践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转移处理的“山西模式”。这一模式充分发挥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的社会治理作用,但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医疗纠纷转移处理的障碍、医疗风险防范业务的阻力、人民调解传统模式的束缚、人民调解行业自律的缺位等困境,这些问题也是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痛点。本文通过分析医疗纠纷处理的“山西模式”发展到如今在调解机制、行业监管、业务发展等方面遇到的现实困境,探讨“山西模式”如何通过政府部门加强引导和指导、行业协会统一管理、组织性质转变、人员素质提升等方面寻找到发展的新路径,为其他同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发展提供新思路、新方向。

关键词:山西模式;医疗纠纷转移处理;困境;专业化;职业化(www.xing528.com)

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具普遍意义的美好生活需要。医疗质量安全关乎民生福祉,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事关民生疾苦、事关社会安定、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自2002年起,医疗纠纷在我国呈现多发易发之势,各地相继发生的“医闹、暴力伤医、杀医”等事件影响面广、社会危害大,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和谐安定。自2005年以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在各级党委领导和政府的主导帮助下相继产生,继而发展成为化解医疗纠纷的主渠道,充分发挥了在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工作体系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根据司法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我国已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 56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2 885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域,医疗纠纷调解员2万余人,专职调解员5 137人。2010年以来,全国共调解医疗纠纷54.8万件,其中2018年上半年调解3.3万件,每年超过60%的医疗纠纷采用人民调解方式,调解成功率在85%以上。[1]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医调委)是我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典型性代表之一,组织化解了数万件医疗纠纷,参与解决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目前也面临着组织发展的现实困境。本文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山西模式”的做法为例,对该调解组织的历史及现实发展困境进行系统和实证研究,以研究成果推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步入更高水平的规范化运行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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