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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强化人民调解基础作用,夯实基层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调解组织是依法设立的群众性组织,具有高度的自治性、群众性、民间性,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107个,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20个。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较少。全市只有6个县区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严重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与此同时,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2021年,强化人民调解基础作用,夯实基层

民调解组织是依法设立的群众性组织,具有高度的自治性、群众性、民间性,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人民调解始终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主力军。

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亲切关怀,对于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020年7月1日,山西省邻里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召开,针对全省命案过半数是由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引发的这一形势,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及时性的优势,增强矛盾纠纷调处实效性做出了安排部署,要求以基层平安确保全省稳定。目前,太原市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 757个,其中,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1 479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107个,在村级、乡级均实现了全覆盖。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107个,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20个。全市10个县(市、区)都完成了诉调对接和访调对接工作,32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实现了警调对接。全市有人民调解员7 574人,每年调解案件2万件左右,成功率保持在98%左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矛盾不上交和不激化起到了积极作用。(www.xing528.com)

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较少。全市只有6个县区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严重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2020年3月9日,太原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为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为村(社区)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明确了经费保障标准,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与此同时,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信息化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对于人民调解工作来说,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已成为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针对性的必然选择。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如何合理选择人民调解工作的评价指标、如何分配权重,并建立评价模型,最终客观、如实、全面地评价人民调解员工作情况,对矛盾纠纷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发挥预警预防作用,与相关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实现对接,这些都成为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研究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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