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推进诉源治理。一方面,应立足于审判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通过司法审判职能,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支点作用,加强与基层司法所、村(居)委会等对接,深入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充分吸纳基层乡贤、村干部等自治力量,发挥其在纠纷化解中的优势,有效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扎实开展“法官进社区”“庭审进企业”活动,与园区建立纠纷化解工作站,将矛盾纠纷化解节点前移至基层一线。另一方面,要在司法办案中,通过对个案或类案的研判、剖析,发现其中折射出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以司法建议的形式为政府决策、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建言献策,不断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山西省法院发挥自身职业特长和调动外部积极因素同时并举,认真抓好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军营”,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加强与党政机关、社会组织的协调联动,把向群众宣传法律贯穿到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首批聘请了555名调解员进驻各级诉调中心,在参与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形成社会联动普法新格局。
着眼营商环境建设,围绕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重点开展法律普及。主动深入企业调研,出台《省高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36条)》和《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100点》,为人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民营企业家法院开放日专题活动,邀请企业家旁听审判、座谈交流,了解企业需求,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用好“晋立信”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情况36万余例,以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培树新时代“晋商精神”。成立涉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法律风险研究咨询小组,深入研究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全省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依法运营提供法律意见,特别是组织开展涉文旅集团案件专项行动,确保省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助力动能转换,山西高院成立指导组,推进“僵尸企业”案件审查前置、司法出清经费、中院集中受理等问题的落实,积极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企业转型升级。2020年4月,联盛破产重整案件审结,破产重整工作基本完成,成立了破产重整计划执行主体山西晋柳能源有限公司,完成联盟32家公司所有者权益调整工作,化解债务风险近2 155亿元。(www.xing528.com)
着眼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开展依法行政普法用法。建立完善法院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布山西省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及时分析通报行政案件败诉原因。积极参与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督察活动,组织260余名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典型行政案例旁听,提升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树立法治政府新形象。
着眼和谐社会建设,坚持学法用法从小抓起、从最薄弱部位补起,全力推动普法无死角、全覆盖。选派300多名法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中小学生进法院活动,深入推进“普法进校园”,对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减少违法犯罪起到积极效果。落实送法进乡村,广泛宣传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劳动用工等法律知识,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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