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前3世纪,罗马人通过维爱战争(公元前406—前396年)、萨谟奈战争(公元前326—前290年)、皮洛士战争(公元前280—前275年)征服了意大利半岛。通过与非洲北部的迦太基(今突尼斯)进行了119年的布匿战争,征服了迦太基。迦太基是腓尼基人在公元前9世纪建立的商业殖民城市,罗马人称腓尼基人为布匿人,故称布匿战争。后来还征服了马其顿和小亚细亚西部的塞琉古(条支)等,到公元前2世纪,罗马已经成为地中海的霸权国。
公元前2—前1世纪,罗马奴隶制进入繁荣期,战俘成为奴隶的主要来源,据说罗马征服伊庇鲁斯,被卖为奴隶者达15万人。来源之二是海盗从地中海掠夺、拐骗来的人口;来源三是各行省沦为债务奴隶的贫苦人民。罗马设有专门的奴隶市场,有时一地一天成交量上万。奴隶有的属于国家,有的属于私人;有的从事各种劳动,有的则被训练成角斗士供奴隶主取乐。奴隶被当成“会说话的工具”,往往像牲畜一样被打上烙印。罗马奴隶被剥夺了五种权利:人身权、婚姻权(主人同意男女奴隶可同居但不构成夫妻关系)、家庭权、财产权、代理权(受命经商者无权签合同、契约,无权控告主人,无权在法庭上作证)。罗马奴隶制的高度发展,是古代奴隶制中的一个典型。(www.xing528.com)
在奴隶制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①小农因经常当兵在外,田地荒芜而破产;②富有者大批兼并土地,利用管庄、监工来监督奴隶劳动,形成大庄园经济。③大批小生产者丧失生产工具成为流浪无产阶级,他们靠国家和奴隶主的施舍生活,政治上仍有公民权、选举权,因此成为奴隶主不同集团争夺权力的工具,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流浪无产者达30多万。他们和现代社会的无产阶级的根本不同在于罗马的无产阶级依靠社会过活,现代社会则依靠无产阶级过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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