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政时代
约公元前1000年,罗马人已经在后来的罗马城一带建立起城市公社。从公元前753年罗慕路“王”(公社首领)率众建立罗马城到公元前510年共和国的建立,这一历史阶段,历史上称为王政时代。王政时代共经历了七个国王。这一时期正是罗马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
在这一历史过程中,罗马从一个部落发展为三个部落,共三百个父系氏族。其社会构成为:“罗马公社”——三个部落(10个胞族为一部落)——胞族(10个氏族)(称库里亚)——氏族。其权力机构的构成如下图所示。
古罗马的权力机构
因此,其管理制度是军事民主制。
古罗马国家的阶级构成主要是贵族与平民。贵族来自于氏族首长家族,平民是被征服的外来移民。平民虽然可以拥有地产,但不享有公社成员的权利,不能参加氏族会议、担任官职、参加公有土地和战利品的分配以及与贵族通婚等。他们是中小私有者,要纳税和负担兵役等。后来,部分人经商致富后,便强烈要求与贵族分享权力。王政时代的第六个“王”遂进行了重大改革。具体措施包括:将公社成员按照财产多少分为五等(“无产者”不列等级);建立百人团大会(森都里亚大会);每等级按规定建百人团(数量不等);无产者也可以象征性地出一个步兵百人团;服军役者自备武装。百人团大会是一种新形式的人民大会。每团有一票表决权,这样虽然会议仍然由富有者掌控,但是其统治基础扩大了。同时按地区划分部落,使先前三个血缘部落失去了意义。“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3]
2.共和国的产生(www.xing528.com)
公元前6世纪(前509年),罗马王政时代最后一个“王”因施行苛政激起罗马人反抗而被驱逐,罗马进入共和时期,实质是贵族共和国。
第一,两名执政官取代了国王。执政官通常是从贵族元老院的长老中产生的。如果遇到危急则由元老院其中指定一位为独裁官,称“狄克推多”(Dictator),任期不超过6个月。
第二,元老院代替了长老会议。成员由贵族阶级和富有的土地所有者组成。
第三,公民大会(库里亚会议)的作用下降。百人团会议作为第二公民大会,行使表决权。罗马从君主制度变成了贵族寡头的共和政治。
贵族和平民的矛盾并没有因改革而消除。公元前5世纪初,北方伊达拉利亚人和高卢人与罗马展开战争,平民则携武器离开,拒不应战,被称为“撤离”运动,使贵族利益面临严重的威胁,不得不向平民妥协。公元前494年,平民获得选举保民官的权力。保民官有权否决执政官和元老会议侵害平民利益的命令,且其人身不可侵犯。公元前462年至前449年,制定了成文法(因刻在十二个铜表上,又叫十二铜表法)。虽没有废除债务奴隶,但限制年债息不得超过本金的十二分之一;规定保护私有财产,明确了诉讼程序和处罚程序等,这就限制了贵族的专横。公元前445年,平民取得与贵族通婚的权利;公元前326年,波提利阿法案,废除了债务奴隶制。公元前287年,平民在反对贵族的斗争中决定成立平民会议(特里布),决议无须经过元老院批准即对全体罗马公民具有法律效力。从此,平民会议代替了百人团大会,成为具有立法权的公民大会。这是平民对贵族斗争胜利结束的标志。斗争调整了罗马各阶层的关系,扩大了共和国的社会基础;旧的氏族贵族与平民的上层合流而产生“新贵族”,成为国家的统治力量;自由平民和奴隶之间有了明显的界限,罗马奴隶主转而大量剥削外来奴隶的劳动,为奴隶制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以平民为主组成的军队,成为对外扩张的中坚力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