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核设施调试、运行的组织管理是实现核设施高水平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在核设施调试、运行阶段需要通过设定安全目标和原则、制订调试运行安全计划、规范营运组织管理结构、实现运行安全管理以及为核设施退役作准备等措施确保核设施安全。为了规范核设施调试、运行活动,国际原子能机构制定了专门的安全标准[45],许多国家在法律文件中对核设施调试、运行活动作出了规定,还有一些国家颁布了专门的核设施调试、运行安全技术导则。[46]
(一)核设施调试
核设施调试(commissioning)是指已竣工的设施和活动的系统和部件投入试运行,以验证其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达到性能指标的过程。[47]按照我国安全标准——《核电厂调试程序》的规定,核设施调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应编写调试大纲。调试大纲必须列出所需要的全部试验和有关的活动。[48]这些试验和活动能验证核电厂的设计和建造是合适的,并能使核电厂安全地运行。[49]在开始实施调试大纲时,必须审查预运行试验的先决条件,在每个阶段结束时,必须审查试验结果和文件。[50]在营运单位对本阶段的全面审查表示满意,并证明已符合国家核安全局的要求前,不得批准进入下一阶段的调试。[51]第二,调试应分阶段进行。主要的调试阶段是:预运行试验;装料,初始临界和低功率试验;功率试验。[52]第三,调试应制定书面程序。全部调试试验必须按照批准的书面程序执行。[53]对于安全上重要的调试程序及其变更,必须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报告。[54]关于细节的变更一般可由该项工作负责人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应保证及时地报送所制定的程序,以使调试能安全和有效地进行。[55]第四,应规定调试组织、职责和监查。营运单位作为国家核安全局批准营运核电厂的单位,必须全面地管控和协调整个调试工作,保证圆满完成并承担安全责任。[56]营运单位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及时纠正由监查所发现的任何缺陷。[57]第五,应及时应对调试过程中的偏离。在调试过程中,可能需要对设计、大纲或试验进行变更,也许会遇到意外的结果和发生事故,为此,营运单位必须规定处理这些情况的程序。[58](www.xing528.com)
(二)核设施运行
核设施运行(operation)是指为实现经批准的设施的建造目的而开展的所有活动。就核电厂而言,这包括维护、换料、在役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59]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核电厂安全:调试和运行》的规定,核设施运行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必须按照营运组织的政策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全面适用于反应堆及其相关设施正常运行、预期运行事件和事故工况的运行程序。[60]第二,营运组织必须确保将运行控制室和控制设备保持在合适的状态。[61]第三,营运组织必须制订和实施在所有工作区维持高标准材料状况、内务管理和洁净度的计划。[62]第四,营运组织必须制订和实施一项为化学和放射化学提供必要支持的化学计划。[63]第五,营运组织必须负责进行与堆芯管理和厂内燃料装卸相关的所有活动,并就此作出安排。[64]第六,营运组织必须确保制订和实施有效的维护、测试、监督和检查计划。[65]第七,除非监管机构另行核准,营运组织必须制订一项退役计划,并在电厂的整个寿期内保持该计划,以证明可以安全地并以实现规定的终态的方式完成退役。[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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