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欢从事额头上流着汗的体力劳动工作。我认为世界上没有比劳动更可贵的了。
从前不管是什么地方的小学校,一进校门就有肩扛薪柴读着书的二宫金次郎的塑像。
那尊塑像就是在告诉贫苦人家的子弟说,不要屈服于贫苦,要在困苦中力求上进。
我记得许多书上都有一些叙述生于贫穷家庭的子女因刻苦奋斗而兴家立业的文章。
我以赤手空拳开始脚夫业,终于将它发展成现在的佐川捷运。一个是因为我自己能做数倍于别人的工作,以及与我志向相同的社员们的勤奋努力,可以说是汗水的结晶。
因此,如果要夸奖我的活,我想除了“这就是努力奋斗的结果”之外就没有更恰当的话了。
不管怎样,我总认为劳动是最神圣、最可贵的。从事体力劳动而建立了今天的佐川捷运,对我来说是唯一足以自豪、引以为荣的事。
可是,依照最近的社会风气,似乎对劳动并不那么尊重。
非但如此,有些人甚至很欣赏以各种权谋术数获得地位和财富的人,而对一步一步勤苦努力而出人头地的人,反而有轻视和揶揄的倾向,这种想法倘若只是我的偏见或嫉妒就好了。因为我就是常常被周刊等杂志拿出来作为揶揄的对象的。
我走的是堂堂正正的路,不管别人怎么说,我都不介意。不过是以先入为主的错误成见,说我是一步登天的暴发户,像这样错误而又兼带讽刺的报导,我在生气之前已经服了他们。
有些杂志还说,佐川清住的是面积有好几坪的豪邸,池塘饲养许多一条价值几百万元的“锦鲤”。没有错,我住的地方的确是比别人宽大稍许,池里养的锦鲤是不是一条值数百万元我并不知道,但有养锦鲤则的确是事实。可是当我看到说我家连厕所也灿然地吊挂着“枝形装饰灯架(chandelier)”的文章时,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我绝不是没有爱好,可是像在厕所吊挂“枝形装饰灯”那种庸俗的爱好却没有,不过我并没有一一加以反驳的闲暇。
只有收藏字画和古董方可以说是我的爱好,可是关于这一点,我必须加以若干的说明。
不过在说明这件事情以前,我必须将我所敬仰的某百货公司老板的事情叙述一番。
这位先生已经在十几年前去世了,我跟他并无一面之交,有关他的事情,是从好友那边听来,容我在这里做一次现买现卖。
他的住宅中有三个库房。库房里堆满了字画、古董、宝石、刀剑之类的东西。
可是,他本人平常的生活却非常朴素。不过也有人诽谤他说:“人真是不可貌相,某某人家中收藏了三库房的字画、古董、宝石和刀剑之类的私产,其积蓄财产之快真令人难以相信。”
不过他的库房有时也会变得空空的。他是在公司业绩不理想时,虽然有员工们的大力协助和支撑,可是他认为业绩的下降是自己身为经营者的责任。
这种想法对作为一个经营者而言是否正确姑且不论,不过,我对他这种想法却有很大的同感。对于业绩的下降,有不少经营者都是以减薪来渡过危机。可是他并不那样做。
他把库房中的东西变卖,充作员工的薪水。尤其是在经营不顺利的时候,员工们正很痛苦地在苦撑,这时候必须对他们有所报答。这是他的想法。库房中有时所以会空无一物,就是这个原因。
在昭和初期经济大萧条的时候,他所经营的百货公司差一点就破产,他便将库房中所有的字画、古董拿出去拍卖。(www.xing528.com)
听到这个消息的某财界首脑发表了檄文似的谈话:
“像他那样富有热诚从事经营的人,他的公司不能垮台。”
意思希望大家不要像在一般拍卖场那样,看准了出售人的弱点,把价钱杀得很低,而且尽量低价买下。
因此,他所经营的百货公司,不仅突彼了最大的经营危机,而且其经营态度也获得十分有益的启示,感激不已。
我之所以收藏字画和古董,其目的大致也是如此。
说起来这也是受到内人幸惠的影响,她常常劝我如果有剩余的钱不要作无谓的浪费,买些字画收藏起来。
我从从事土木包工的“佐川组”时代起,有时穷到非但无法发放组员的薪水,甚至连第二天买米的钱都没有。这时候幸惠就会把身边稍微值钱的东西拿到当铺去抵押一些钱回来,用来发放组员们的薪水。
万一有一天发生经济上的困难,东西还可以拿去典当啊。我的收藏字画和古董就是在这种以防万一的心情下开始的。
虽然没有存款,但是可以典当的东西却非常多。为什么不将钱存到银行而去收集字画和古董呢?其答案很简单,战后由于通货膨胀钞票的价值贱如纸屑,因为那时吃过这种苦头,所以,现在我必要有“自我防卫本能”。
这里必须附带说明的,就是我收藏的东西大概是不会拿到拍卖场去拍卖的。
我衷心敬仰的那位经营者的百货公司,其濒临经营危机是在昭和大萧条、最不景气的时期。该公司那一次的经营危机虽然有其不可抗拒的理由,但身为经营者却有不使其陷入倒闭危机的重大责任。
万一有不该发生的事态发生,收藏一些可以典当的东西,是一种预防。但是我有自信绝不让自己所收藏的字画和古董拿去典当变卖,我是以这种心态与意志在从事经营的。
有关最近所发生的、大众传播媒体上所谓的“佐川捷运巨额逃税事件”,在此稍加说明。
老实说我对于因劳动而获得的收入,给以过高的税金很难赞同,的确,一到了纳税期,就会听到有人发牢骚说“这么重的税,真不知道是在为什么人工作?”
因为我认为对劳动收入课征过高的税金,会使劳动意愿减低,我更担心是不是会因此而降低“劳动道德(劳动伦理)”?
不过,这毕竟是我个人的见解,我完全知道这和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国民应遵守现行法律,根本上是两回事。
我经常严格要求所有员工,非但要遵守税法,并且国家所订的所有法律都要严守。
如此,竟然还发生了“漏报巨额税金”的不幸事件,这对我来说真是非常严重的打击。对我,唯一可以告慰的是当局这以后的调查结果,查明证实我和主办经理业务者,并没有“逃税”的意向,仅仅是对法律解释的错误,然而使许多一向关怀我的人为我担心,以及给政府当局增加不少麻烦,这种“罪过”当然是不会逃避的。
除了向他们深深谢罪以外,我和公司里负责此项业务的人员均以此次不幸的事件作为契机,今后应更进一层地加以研究,自戒自律,不再犯相同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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