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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税务年鉴2019:税务稽查成果超预期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年,全区税务稽查部门查处个案案值100万元以上案件18起,查处个案案值1000万元以上案件2起。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正式挂牌成立,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综合选案科、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共有干部职工55人。全年,宁夏税务稽查工作指标考核在全国排第17名,在宁夏区税务局机关排第21名。全区稽查系统共受理检举案件109起,经核查,按程序依法立案检查58起。

宁夏税务年鉴2019:税务稽查成果超预期

【概述】2018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宁夏区税务局工作部署,宁夏区税务局稽查局坚持党建引领,凝心聚力,努力打造稽查党建工作品牌;聚焦主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虚开骗税涉税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加强线索排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落实改革,加强融合,加快推动实现“四合”,紧盯指标,狠抓绩效,切实提升工作质效,保证各项绩效指标完成。

【稽查查补收入】坚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堵漏增收,持续净化税收经济秩序,全系统各级稽查部门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查补税款执行入库。全年,累计检查纳税人668户,查补入库各类税收收入6.4亿元。

【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打击虚开骗税的高压态势,坚决落实四部委“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要求,联合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等部门,成立“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海关、公检法、人行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协作办案机制,先后共依法检查涉嫌虚开企业988户,涉及发票10.09万份,成功查处了“5·12”“12·5”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重大案件查处】注重在查办大案、要案、“铁案”上下功夫,对涉案线索一查到底,通过数据比对分析、联合公安取证、外地协查调查等方法,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全年,全区税务稽查部门查处个案案值100万元以上案件18起,查处个案案值1000万元以上案件2起。

【“双随机、一公开”】积极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结合我区重点稽查对象实际情况,全面推行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除对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外,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案源、税务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均实现了随机抽取,全区税务稽查部门共随机抽查企业287户,企业自查查补税收4425万元,立案检查37户,查补税收1392万元。

【“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认真贯彻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严格落实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认真开展“黑名单”公告以及联合惩戒工作。对达到“黑名单”标准的84起案件及时推送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在各类主流网站、报纸杂志、网络媒体曝光典型案件220起,有力惩戒和震慑了涉税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稽查信息化应用管理】强化金税三期工程税收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收违法案件协查系统等应用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选案系统工作要求,对稽查案源筛选实施科学化、信息化管理。上线运行网络版稽查查账软件,将传统稽查工作经验、方法与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相结合,帮助稽查人员快速对企业涉税电子数据进行查阅,登记疑点信息,丰富稽查办案手段。

【稽查改革】坚持讲党性、顾大局,积极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任务,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税务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和机关文件精神,统一干部思想认识,坚决拥护、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务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及宁夏区税务局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机构改革有关工作。开展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统一规定,及时开展新稽查机构名称挂牌,对外公告新机构的名称、权利、义务、临时办公地址邮政编码、举报中心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根据“三定”规定设置工作岗位,依岗配备配齐人员,完善修订各项工作制度,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和分管部门、包片联系点,使区、市两级税务稽查系统上下衔接工作顺畅,工作有序运转,实现了“人合、事合”到“心合、力合”。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正式挂牌成立,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综合选案科、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共有干部职工55人。(www.xing528.com)

【稽查制度建设】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重新梳理区、市两级税务稽查局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过渡期间稽查工作运行规则,明确了日常行政管理内容和12项稽查执法工作完成衔接具体时限、责任人。“三定”规定出台后,及时完成区、市稽查系统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制定各级内设机构的岗位设置和目标职责,区、市税务稽查系统根据工作实际和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应的行政管理制度和业务衔接规则,确保了新建稽查机构的正常运转,实现了工作高效运行。

【稽查内控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内控工作部署,认真分析稽查风险防控指标,全面梳理稽查风险防控情况,有效推动稽查内控任务落实。通过逐级负责、预案报备、案源分级管理、案件巡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和管理活动,加强选案、稽查、审理和执行环节案件传递的有效衔接,降低一线检查人员执法风险,提高稽查案件质量,保证案件高效、准确处理完毕。每季度安排一次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对各市稽查部门已结案件开展抽复查工作,监督基层执法情况。对各类网络平台、执法过程中出现内控风险指标、流转环节及时提醒和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

【稽查质效体系】紧紧围绕绩效指标推动税务稽查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承接落实税务总局绩效考核指标,并对原国税地税指标进行细致梳理、有效整合,制定了新的税务稽查考核指标。全年,宁夏税务稽查工作指标考核在全国排第17名,在宁夏区税务局机关排第21名。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坚持“举报畅通,有案必查”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规范举报案件管理,搭建一个宣传、打击、惩处各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平台,严厉查处各级举报中心受理的检举案件。全区稽查系统共受理检举案件109起,经核查,按程序依法立案检查58起。

【“一案双查”】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有关制度规定,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勤政廉政,明确稽查部门和监察部门工作职责,相互密切配合,建立“一案双查”联动机制,形成“一案双查”工作合力。推行“双回访”制度,对重点稽查案件实施“稽查回访”和“监察回访”双向监督工作,既跟踪监督被查对象税务处理决定的执行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又了解掌握稽查人员执法服务质量和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全区税务稽查系统共向监察部门移交违法违纪线索15起,其中涉及虚开发票案件12件,涉及偷税案件3件,监察部门已实施“一案双查”案件9件,经监察部门核实,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没有违法违纪问题。

(孙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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