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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非税收入征管首次成功转交税务部门,成果显著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8年12月20日,财政部驻宁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与宁夏区税务局举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交接仪式,标志着宁夏第一批非税收入正式转交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及时发布非税收入划转税务机关征收公告,明确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及征收流程,促进严格征收、公正征收、规范征收和高效征收。

宁夏非税收入征管首次成功转交税务部门,成果显著

【概述】2018年,宁夏税务系统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非税收入职能划转的各项工作,以推进全区非税收入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以平稳有序推进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为重点,定岗定责定目标,梳理完善促规范,聚焦打好国税地税征管改革第三场战役,统筹规划,密切协调,扛牢抓实责任,尽职尽责担当,对表推进,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支部建设】非税收入处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基调,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稳定有序推进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和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支部建设各项任务,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先后开展“回顾历史、展望宁夏六十年辉煌”“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和“关爱残疾人、构建和谐社会”等主题党日活动。

【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8年8月成立起,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要求,按照宁夏区税务局安排部署,提升站位,积极作为,密切协调,落实责任,确保划转工作平稳有序、扎实推进。对外,积极主动与宁夏区财政厅财政部驻宁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对接工作任务,协商确定划转项目、交接事项。在全面清理全区已征非税项目征收情况的基础上,先后10余次组织人员到宁夏区财政厅和财政部驻宁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进行费源摸底,详细掌握非税收入总体规模,划转项目征收、欠费情况等基础情况,建立详尽的费源清册。对内,制定征管职责划转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积极主动联系征管科技纳税服务、政策法规、信息保障等部门,联合开展申报系统测试、网上税务局开发、文件清理等工作;深入市、县税务局开展调研,摸清基层征收现状和缴费服务情况,提前研判非税项目划转潜在的征管挑战和风险;指导市、县(区)税务局认真做好辖区域自备电厂及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研摸底工作;分类分项整理已征收和第一批划转非税收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归集印制《非税收入政策汇编》。经多方协调、反复沟通,分类论证、逐项甄别,最终确定将由财政部驻宁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征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电价附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作为宁夏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

2018年12月20日,财政部驻宁夏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与宁夏区税务局举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交接仪式,标志着宁夏第一批非税收入正式转交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宁夏区税务局及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划转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文件,从划转交接、申报征收、优化服务、规范征管等方面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2018年,宁夏区税务局非税收入部门负责的收费项目共6项,包括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其中工会经费为委托代征项目,属于专项收入。2018年,全区税务系统共组织非税收入32.36亿元(含代征工会经费6.06亿元),比上年增加3.97亿元,增长12.25%,其中:教育费附加11.20亿元,增加1.48亿元,增长15.2%;地方教育附加7.16亿元,增加6637万元,增长10.2%;文化事业建设费2359万元,增加1万元;水利建设基金6.43亿元,增加8344万元,增长14.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27亿元,增加1768万元,增长16.1%;工会经费6.06亿元,增加8088万元,增长15.4%。(www.xing528.com)

【非税收入征管】平稳推进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制定宁夏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实施意见和移交方案,按期顺利完成先行划转税务机关非税收入征管业务交接,确保2019年1月1日正式启动征收工作。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据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积极借鉴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经验和做法,明确区、市、县三级非税收入管理职责,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程序,优化非税收入服务,推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完善涉费制度、强化税收分析等方式,持续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方教育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6项已征项目的征收管理,推进税费同征同管。加强非税收入风险管理,摸清基层征收现状和缴费服务情况,提前研判非税项目划转潜在的征管挑战和风险,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非税收入分析预测,全面评估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发生。及时发布非税收入划转税务机关征收公告,明确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及征收流程,促进严格征收、公正征收、规范征收和高效征收。

【绩效管理】部门成立后,及时明确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实现优势互补,明确总体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紧盯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拟定全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职能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和交接方案,积极推动自治区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把握主责定位,细化任务,明晰责任,推进划转工作平稳落地。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每月对绩效考核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举措。注重提高工作质效,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标对表落实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处室人员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认识改革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调研契机,与财政部宁夏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有关处室共同研究解决划转工作,探讨交流业务经验。举办全区非税收入业务培训班,详细解读已征非税收入项目政策和预期划转非税收入项目要素,适时深入基层对一线征收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使基层业务人员尽快熟悉非税收入征收业务,为实现非税收入的顺利划转打下坚实基础。

(李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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