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2018年,宁夏税务系统资源和环境保护税部门认真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区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宁夏区税务局总体工作部署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坚持规范与创新并举、管理与服务并重,优化完善税收政策,不断规范税收管理,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了资源和环境保护税管理水平。
【党的建设】坚持围绕业务抓好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始终重视和加强党的支部建设。改革到位后,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改选了党支部,制定了支部工作规划和学习计划,坚持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领悟和理解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全区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完善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强化落实“三强九严”工程,切实履行支部书记“一岗两责”,落实机关党建“三会一课”等9项基本制度,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围绕增强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组织开展“重温入党申请书”“亮身份、做表率”“学先进、当先锋”“下基层、结对子”等一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业务工作顺利推进。
【资源和环境保护税税收收入】针对全年税收任务形势,资源和环境保护税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区税务局税收收入分析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充分利用金税三期决策支持系统,按月开展收入分析,及时反映分税种和税目的收入质量和征管状况,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税收分析机制,推动收入分析由注重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坚持上下互动,为基层解决组织收入的具体问题,主动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取建设用地批准信息,全面掌握税源信息;发挥车船税监管平台功能,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部署开展环境保护税复核工作,堵塞收入漏洞。强化欠税管理,每月关注各征收单位资环税入库进度,发现欠税和在途及时了解情况,跟进入库进展。2018年,全区组织资源和环境保护税39.15亿元,其中:资源税25.0亿元,耕地占用税8.07亿元,环境保护税1.22亿元,车船税4.86亿元。
【资源和环境保护税特点】各税种整体入库较为均衡,环境保护税首次开征,运行平稳,季度收入入库均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效果明显,2018年全区入库水资源税2.51亿元,较2017年增长42%。
【税收政策调整】2017年11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一年来,全区税务系统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及早安排、多方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动了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准备。成立了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制发环境保护税征收准备工作实施方案,两次召开动员会进行开征动员,积极组织开展功能测试和网报系统开发、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认定工作和督查工作。注重强化宣传培训,全区税务系统共计举办环境保护税专题培训19场次,培训税务干部1200余人次,培训纳税人近2000人次,免费印制发放宣传材料40000余份。加强同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等部门的联系,多次召开联席协调会议,共同制定工作计划,顺利完成全区1515户排污费缴费人档案信息资料的移交工作。配合财政厅,对全区排污费重点缴费企业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我区环保税税额标准意见,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布。联合自治区环保厅出台《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办法》,完成环保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开发建设,及时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先后3次共向自治区环保厅移送复核业户548户。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税申报836户,与同期排污费申报户数1527户次相比减少了45.25%,减少691户,入库环境保护税1.22亿元,按规定减免税收2756万元,环境保护税实现顺利平稳开征。
【资源税管理】全面抓好资源税政策管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制定具体细化落实措施,将全区60户资源税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www.xing528.com)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2017年12月,宁夏被列为10个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区)之一。宁夏区税务局与财政、水利部门制定并下发了水资源税改革征管办法、信息移交办法、信息核查办法和应急预案等系列配套制度文件,确保全区水资源税业务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政策平稳落地实施。积极参与国家税务总局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集中办公,并对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出建议。水资源税试点开征以来,全区社会各界的节水意识、人民群众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普遍增强,“绿色税收”红利逐步显现,小税种发挥出大效益,实现了节水、增收“双赢”,改革试点成效显著,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增添了税收力量,得到了自治区有关领导的批示表扬。
【耕地占用税管理】严格落实《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提高耕地占用税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征管效能,进一步加强对耕地占用税政策执行指导与检查工作。加强综合治税联系,与自然资源厅协调取得耕地占用税信息353条,促进源泉管控。指导各级税务部门加强与各地同级国土部门的沟通配合,做好征管信息交流,密切协作,全面掌握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进一步夯实税源基础。
【车船税管理】优化升级了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成功上线运行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税源核定数据库功能、欠税追缴功能。加强联网征收系统车辆信息管控,将事后监管改为事前事中监管,共核定完成113.97万辆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和计税信息,以及5.51万辆机动车的法定减免、政策减免信息。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开发车辆欠税追缴名单功能,共整理出未缴税车辆233辆,全部追缴入库。开展车船税退税及跨年提前续保问题专项检查工作。
【《烟叶税法》实施】201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正式实施。宁夏区税务局认真制定了学习宣传方案和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落实要求,从烟叶税的计税依据、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征管规程、由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的重要意义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宣传辅导学习,确保了《烟叶税法》在全区得到及时贯彻落实。
(王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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