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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税务年鉴.2019:个人所得税改革成果显著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严格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认真梳理、排查扣缴义务人申报数据,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扣缴义务人2018年10月1日起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均按照规定适用50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执行。通过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优惠政策,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高至5000元,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由改革前每月平均入库1.8亿元降低至改革后月均入库0.86亿元,减税幅度达50%以上,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减税幅度达52%。

宁夏税务年鉴.2019:个人所得税改革成果显著

【概述】2018年,按照宁夏区税务局总体工作部署和个人所得税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个人所得税管理齐心协力、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狠抓政策落实,推进税收分析,实施督导考核,进一步推动全区个人所得税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个人所得税改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集中办公。制定了改革过渡期工作、系统推广上线工作、应急管理等方案,明确改革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主体,由6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合力攻坚,确保改革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对表操作、挂图施工。

搭建系统平台,夯实征管基础。强化个人所得税管理,建设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人提供税务局端、扣缴客户端、网页端、手机端等多渠道办税服务。全面推广扣缴客户端安装工作,安装率达100%。推广上线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端和手机端应用,并将灵武市税务局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实名认证、跨省跨区两处收入信息抽验及冒用信息举报等工作。开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初始化,搭建平台基础框架。清理自然人信息数据,规范当月扣缴当月申报和汇总申报单位申报,解决财政统发统扣单位新旧税制衔接问题,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

落实过渡期政策,完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认真梳理、排查扣缴义务人申报数据,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扣缴义务人2018年10月1日起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均按照规定适用50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执行。开展本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清理,对各项制定配套管理办法认真研究探讨,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为个人所得税改革配套政策建立提供参考依据。

强化干部培训,确保依法治税。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第一阶段培训,积极组织区、市、县三级税务机关改革工作组和相关业务部门税务人员参加改革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过渡期政策执行视频会议、“一竿子插到底”征管培训视频会,聆听最权威的政策解读,获取最全面的培训资料,参训干部达6000余人;举办个人所得税改革及新税制征管业务视频培训,培训干部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坐席人员达2300余人次。组织个人所得税改革第二阶段预培训,积极选派15名税务骨干,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师资培训、第二轮专项附加扣除模拟运行培训,聆听新法权威解读,学习系统应用操作,培养全区师资力量。开展全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操作、个人所得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6项专项附加扣除预培训,教育和引导税务干部学法用法、懂法执法。

突出企业培训,规范纳税申报。选取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宁夏分公司、中石油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宁夏银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中房实业集团等大型企业和重点扣缴义务人,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视频培训。督导各级税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辅导团队,为企业专场举办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专题培训班、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操作培训班、6项专项附加扣除预培训等,面对面为企业高层领导、管理和财务等部门人员介绍改革过渡期政策,解读新旧政策差异,指导客户端操作流程,并以实际案例现场说法,让纳税人懂政策、会计算、享红利。

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宁夏税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税企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工具和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平台,广泛宣传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通过人民日报、人民网、宁夏日报、银川日报、新消息报、宁夏广播电视台、银川电视台以及宁夏税收快讯等媒介发布政策解读及改革工作动态。宁夏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相关媒体专题采访6次,正向引导纳税人积极享受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收入及特点】2018年度,全区共组织入库个人所得税33.5亿元,较上年减收4.12亿元,下降11%。主要减收因素,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使本年度最后两个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月均下降42%;因政策变化,财产转让所得本年度减收7.48亿元,下降75%。

【优惠政策效应分析】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落实个人所得税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转增股本、非货币资产投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和跟踪问效工作,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全面准确掌握实施效果,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新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平稳过渡。通过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优惠政策,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高至5000元,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由改革前每月平均入库1.8亿元降低至改革后月均入库0.86亿元,减税幅度达50%以上,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减税幅度达52%。(www.xing528.com)

【落实过渡期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政策,认真梳理、排查扣缴义务人申报数据,确保扣缴义务人2018年10月1日起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均按照规定适用50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执行。宁夏区税务局开展新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改革红利。

【梳理优惠政策】认真梳理法律授权允许各省制定的4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涉及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残疾孤老人员烈属所得以及采暖费补贴等收入的减征或免征,及时形成意见建议上报,为建立改革配套政策提供参考依据。积极做好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转增股本、非货币资产投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全面准确掌握实施效果,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配合完善制度】组织区、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税政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新税法实施条例、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扣缴管理办法以及其他配套征管制度办法逐条研究、逐项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可行性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规范扣缴申报】全面规范个人所得税当月扣缴当月申报,及时提取当月扣缴当月申报情形的企业名单,按主管税务机关清分后下发核查任务。各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走访等形式,对当月尚未办理申报的扣缴义务人主动对接,开展良性互动和有效沟通,摸清真实情况。向纳税人讲解新税法新规定,辅导扣缴义务人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扣缴申报,同时要求办税服务厅人员规范操作,税收管理员做好日常宣传辅导。要求各市、县(区)税务机关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实施,全面掌握各市、县汇总申报单位户数以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掌握新税制变化可能带来的问题,确定扣缴申报方式,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新税制顺利实施。

【财政统发统扣单位管理】与财政厅协商区级财政统发统扣单位新旧税制衔接的解决办法,联合对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集中培训,帮助安装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手机APP端及网页端应用。各市、县(区)税务机关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联系沟通,宣讲新税法,根据财政部门选择的申报主体和申报方式需求,分别制定解决方案,确保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精准落地。

【党支部建设】新税务机构成立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成立个人所得税党支部,建立支部委员,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堡垒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强化支部“三强九严”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组织生活过程记录、资料归集和痕迹管理,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围绕“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起点要有新作为,扎实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主题,召开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调动党员积极性,打造和谐处室、和谐团队。与处室党支部开展联合“情暖中秋与爱同行,共欢大庆奋进逐梦”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参加“唱响主旋律放歌新时代”歌咏比赛、庆祝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向福利院献爱心等活动,展现了良好风貌。

(何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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