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2月底,宁夏各项改革任务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各项改革目标基本实现。
(一)党对税收工作领导全面加强。改革初期,全区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设立联合党委,领导改革和日常工作,压实了党建工作责任,使得“四个确保”落到了实处;2018年8月27日,自治区党委批准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党委改设为宁夏区税务局党委,至2018年9月30日,全区7个市级税务局、26个县级税务局联合党委全部由地方党委批复改设为党委,进一步发挥党委在本部门、本系统的领导核心作用;至2018年10月26日,全部完成了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设立工作。在“三定”过程中,宁夏区税务局和各市级税务局设立系统党建工作处(科),强化党建工作部门设置和力量配备,区、市、县三级局基层党组织分别于2018年8月31日、10月31日、11月30日前设立到位并开展工作。2018年10月19日,专门召开全区税务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机构改革后的党建工作,制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区税务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2方面45条措施,特别是承接国家税务总局机制体系,完善健全了“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形成了党建工作新合力,为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得以确立。通过改革,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党委政府在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税费业务管理、推进税收共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相关职责,建立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使各级税务机构更好地依靠和统筹“条”“块”两个方面的优势及各方面资源开展工作。
(三)第一场主攻战旗开得胜,新税务机构全部挂牌。全区税务系统自上而下分级统一时间节点,分步规范挂牌操作,分别于2018年6月15日、7月5日、7月20日先后完成了宁夏区税务局、7个市级税务局,以及26个县级税务局和101个乡镇分局(所)挂牌工作,统一举行升国旗仪式,全部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www.xing528.com)
(四)第二场主攻战圆满收官,“三定”规定全部落地。2018年7月31日,与全国同步任命了宁夏区税务局25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机构、5个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8月3日,与全国同步宣布任命了宁夏区税务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9月21日、10月25日,全区各市、县税务局同步宣布任命了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负责人;9月27日、10月26日,全区各市、县税务局机关一般干部全部宣布任命到位。
(五)第三场主攻战稳步攻坚,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按要求平稳划转。2018年9月5日,自治区召开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动员部署会。9月20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实施意见和交接方案。随后,各级税务局会同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全力做好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网报系统以及信息共享平台等征管服务准备工作;完成了社会保险费存量数据清洗和交接工作。2019年1月1日起,顺利实现社会保险费和2019年起税务部门负责的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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