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加快淘汰老旧车。积极落实固原市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全县国二及以下汽油车和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到2020年,完成固原市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做好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回收(拆解)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公安局、建环局、财政局配合)
(十三)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突出对轻工产业园区、货物集散地、公共交通站等车辆集中停放地的监督抽测,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燃油以及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县公安局、建环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维修机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维修企业建立机动车维修治理档案,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行为。(县建环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配合)
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制定建成区重型车辆绕城方案,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县公安局、交通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2019年前完成非机动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和环境标识发放,建立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组织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县建环局、交通局、农牧局按职责分别负责,公安局配合)(www.xing528.com)
(十四)实施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完善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实现环保、公安信息共享,2018年底前全面推行使用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2019年底前,在城市主要进出口、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遥感检测设备及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纳入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并实现联网。对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县建环局、公安局、交通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十五)加强油品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定期对市场销售油品进行抽样检查,确保全县国五汽、柴油全覆盖。2018年底前,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回头看”,巩固油气回收治理成果。对加油站、储油罐、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对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销售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对设施损毁的限期维修。结合实际情况,推动实施国六标准成品油升级计划,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20年,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轨,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均统一使用相同标准的柴油。(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十六)建设绿色交通体系。推进新能源交通体系建设、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政府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提高电动汽车保有量。推广应用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逐步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县交通局、发改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财政局、建环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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