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宣传贯彻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启动,至2018年4月底结束,分宣贯发动、宣贯落实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贯彻发动阶段(2018年1月25日前)。各乡(镇)、行业部门两级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贯方案及工作推进表,明确宣贯重点,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宣贯工作。要召开宣贯动员部署会、制发宣贯工作方案,动员各级广泛开展宣贯活动。
(二)宣传贯彻实施阶段(2018年1月26日至3月底前)。
1.县党委、政府层面。2018年1月底前,要制定印发宣传贯彻《办法》的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宣贯工作,组织本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所属机构党政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活动。
2.乡(镇)、行业部门层面。2018年2月13日前,各乡(镇)、行业部门要借助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班、党校培训班等活动开展集中培训。2018年2月底前,各乡(镇)要对社区、村(居)委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www.xing528.com)
3.公安机关层面。2018年2月7日前,组织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消防、治安、宣传、警务督察、森林等警种和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
4.社会单位层面。2018年2月13日前,县消防大队要完成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培训学习。2018年3月9日前,各公安派出所完成对监管范围单位的培训学习。2018年3月20日前,各行业部门完成对所属行业系统单位的宣贯学习。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8年4月10日前)。各乡(镇)、行业部门要在广泛开展宣贯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办法》宣贯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宣贯举措,在自治区相应的规章制度出台后,延续《办法》宣贯的做法,持之以恒地推动做好宣贯工作。泾源县宣贯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宣贯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实地检查各地宣贯工作成效,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各乡(镇)、行业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宣贯工作资料,4月10日前向宣贯工作领导办公室上报宣贯工作相关方案材料及总结。(邮箱:17676106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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