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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人事管理成果:办理争议案件100%,调解成功率100%!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年审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申请11件,按相关规定下达不予受理决定书11份,案件办结率为100%;案外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件1人,涉及金额3200元,调解成功率为100%。对61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对泾源县2003年以来安置在岗的60名执行同工同酬工资待遇的退役士兵调整了工资待遇。对核增的社区警务管理中心12名事业编制警务人员确定工资待遇,下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泾源人事管理成果:办理争议案件100%,调解成功率100%!

事业单位概况】2018年,全县共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73名(其中教育1128人、卫生系统287人、农林牧水系统265人、其他493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741人,占80.1%。其中高级职称24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3.7%;中级职称738人,占42.3%;初级职称763人,占43.8%。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233人,其中技师73人,占30.9%;高级工84人,占36.8%,中级工65人,占27.5%;初级工及以下11人,占4.6%。

【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宁人社规字〔2018〕1号)和(固人社发〔2017〕107号)文件精神,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农村“两个带头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允许农牧科技、文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兼职取得合法报酬。

【干部管理】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加大人才选拔力度,组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申报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拔。全年向区市推荐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人员142人,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为全县3个乡镇卫生院和2个乡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公务员干部队伍优化】一是拓宽来源渠道,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在全县公务员招考中,乡镇公务员实现满编招考,报考人员中具有本县户籍人员不少于60%,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乡镇,在学历、年龄等方面适当降低门槛,坚持每年拿出一定岗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招考,积极鼓励优秀村干部参加学历提升班,报考乡镇公务员。二是加强在岗位培训,提升业务素养。通过加强公务员学习教育培训,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结合全县公务员队伍实际,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以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为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科学选择课题实施培训,督促332名一般公务员参加全区公务员网络培训。三是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规范公务员职业行为。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引导公务员牢固树立坚定信念、忠于国家的政治品质,强化公务员服务人民、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的职业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115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8〕52号)精神,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县公务员诚信档案的通知》(泾人社发〔2018〕221号)文件,启动全县统计诚信记录登记工作。四是加强年度考核审核激励作用。通过工作业绩的考核,把好优秀等次比例审批和测评推荐关,把好程序公示关,把好群众测评关,不断增强机关公务员考核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125名,占总公务员数的17%,称职等次561名,占总公务员数的77%,不称职等次1名,占总公务员数的1%,不定等次40名(试用期22名),占总公务员数的6%。(www.xing528.com)

【劳动维权】开展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7家,涉及劳动者3264人(农民工2888人),签订劳动合同3209人(农民工2834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3%(农民工98.1%)。其中工程建设项目30个,涉及劳动者2520人(农民工2385人);餐饮住宿业10家,涉及劳动者163人(农民工144人);其他用人单位27家,涉及劳动者581人(农民工359人)。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10份,补签劳动合同78人。办理中央巡视组转办信件1件、自治区巡视组转办信件2件、固原市“12345”便民热线留言转办信件8件,信访件办结率为100%,及时协调化解了颐和阳光培训中心、文华苑17—20号商住楼、八方隆商住楼、泾河印象商住楼、杨岭民俗村改造等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因分包问题引发的劳务纠纷,涉及资金达420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工程建设项目源头性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全年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637万元,按规定程序返还1359万元,当前账户余额4151万元;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率、工资银行直接支付率、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率、22%比例工资款拨付率均为100%;按工程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费123万元,参保率为100%。落实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审查企业开具无拖欠工资证明232家,对区市公布曝光的有关企业一律不予开具无拖欠工资证明,限制其参与泾源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3家创建优秀企业得到区市命名和表彰奖励。全年审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申请11件,按相关规定下达不予受理决定书11份,案件办结率为100%;案外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件1人,涉及金额3200元,调解成功率为100%。按规定程序认定工伤6件6人。

【工资福利日常管理】按年度考核结果,为全县2818人晋升级别工资和薪级工资,月平均增资86元。下发了2018年年度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涉及19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兑现了543名农村教师补贴和130名乡镇卫生院医生补贴,月人均标准分别为500元和200元;对21名2014年9月招录后转正分配在农村的农村教师落实了乡镇工作补贴。对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达到乡镇工作补贴下一档次的74名乡镇工作人员调整了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月增资80元。对全县90名人员按新聘岗位和晋升后的职务及学历变更调整了工资,落实工资待遇。对61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对泾源县2003年以来安置在岗的60名执行同工同酬工资待遇的退役士兵调整了工资待遇。对机关事业单位2921人调整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人均月增资107元。对核增的社区警务管理中心12名事业编制警务人员确定工资待遇,下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全县受党纪、政纪处分的9名事业编制人员和2名行政编制人员,按照处分决定降低了工资标准。对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特殊岗位津贴的27个单位3659人共计19类特殊岗位津贴及其他津贴补贴执行情况(政策依据、津补贴类别及执行时间,享受的人数及标准,是否按规定审批发放等享受的单位、人数、标准,执行时间,政策享受依据)进行了统计并上报自治区人社厅。对2018年新招录的41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了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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